寧夏平羅縣第五排水溝生態緩沖帶保護修復項目招標公告
平羅縣第五排水溝生態緩沖帶保護修復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平羅縣第五排水溝生態緩沖帶保護修復項目已由平羅縣審批服務管理局以《關于平羅縣第五排水溝生態緩沖帶保護修復項目初步設計的批復》平審管批字〔2025〕223號批準建設,項目法人為平羅縣水務局,建設資金來自中央水污染防治資金及地方財政自籌資金。招標人為平羅縣水務局,代理機構為泉園(寧夏)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現對本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平羅縣第五排水溝生態緩沖帶保護修復項目。
2.2 建設地點:第五排水溝平羅縣小店子村~陶左公路(樁號3+950~26+790段)。
2.3 項目概況及規模:項目建設范圍為第五排水溝平羅縣小店子村~陶左公路(樁號3+950~26+790段),全長22.84公里,控制排水面積為24萬畝。主要建設內容包括生態隔離帶修復工程、水生植物恢復工程。
2.4 招標范圍及內容:修復生態岸坡7段,單側砌護總長11.47公里;修復緩沖帶42555.8㎡;維修退水八字口6座;種植水生植物22480.8㎡等。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2.5 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共劃分1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且具有法人資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事業單位,同時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擬派任項目經理(建造師)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執業證及注冊證(證書上工作單位必須與投標單位一致),并具備由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水利水電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注冊執業單位為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