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青峰一二期風電場風機基礎及升壓站沉降觀測項目采購公告
青峰一二期風電場風機基礎及升壓站沉降觀測項目競爭性談判邀請函
福建閩投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擬對青峰一二期風電場風機基礎及升壓站沉降觀測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現(xiàn)歡迎滿足資格標準的供應商前來參加談判。
1、項目編號:ZMYG-JT-2025-016
2、項目名稱:青峰一二期風電場風機基礎及升壓站沉降觀測項目。
3、供應商資格要求:
(1)供應商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2)供應商應具備甲級及以上測繪資質(專業(yè)類別:工程測量),需提供資質證書。
(3)供應商投入本項目的負責人具備注冊測繪師和測繪類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證書。需提供項目負責人的證書及近6個月內的任意2個月在供應商單位繳納社保的證明文件。
注:所有資格證明文件需提供復印件,復印件應是清晰的并真實有效,提供原件備查。若在成交后和執(zhí)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現(xiàn)其提供虛假資料的將取消其中標資格,給發(fā)包人造成損失的,必須進行賠償并負相關責任。
(4)信譽要求:
a.近三年內供應商及其法定代表人無行賄犯罪行為。
b.近三年內,供應商未出現(xiàn)重大人身傷亡事故(以住建部、國家質檢總局、國家食藥監(jiān)總局、國家能源局、國家安監(jiān)總局等有關部門網站公開通報為準)及質量事故(以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c.供應商未處于被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的狀態(tài)。
d.供應商不存在影響正常履約的訴訟、仲裁等爭議糾紛。
e.供應商須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且具備履行本項目的財務、人員、技術和設備能力。供應商未處于被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責令停產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
f.供應商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并且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注:①信譽要求a、b、c、d、e項在投標時由供應商進行承諾,若中標后發(fā)現(xiàn)投標人所作的承諾與事實不符,采購人可隨時無條件終止合同并要求供應商承擔終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f項由采購人通過全國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平臺查詢本項目報價截止時間當日供應商是否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通過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查詢本項目報價截止時間當日供應商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若供應商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其報價文件將被否決。
②上述近XX年為自提交談判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XX年(即不按整年計算)
。4、領取競爭性談判文件時間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