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峰鎮侯龍溪護岸修復綜合整治項目 (項目名稱) 吾峰鎮侯龍溪護岸修復綜合整治項目 標段招標公告
1 招標公告內容
投標邀請書致:福建德展達源建設有限公司、福建蘭博萬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鑫廣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肴嘉建設有限公司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吾峰鎮侯龍溪護岸修復綜合整治項目 已具備招標條件,建設資金來源 上級撥款及自籌,招標人為永春縣吾峰鎮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 泉州市永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邀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工程建設地點: 永春縣 ;
2.2. 工程建設規模: 工程造價489859元 ;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 水利水電工程 ;
(2)招標類型: 施工總承包 ;
(3)招標范圍和內容: 具體詳見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和設計文件的所有內容;
2.4. 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 489859 元;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 30個日歷天,定額工期 / 個日歷天(適用于國家或我省對工期有規定的項目);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
2.6. 標段劃分(如果有): 一個標段 ;
2.7. 質量要求: 達到《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及其它相關規范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 叁 級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下同)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 貳 級 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