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招標公告發布
02招標文件發布 03開評、評標 04中標公告 05中標通知書 關于2025年度江蘇省連云港市贛榆區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財政補助)的公告信息發布時間:2025-10-16 11:09:05來源:連云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閱讀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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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江蘇省連云港市贛榆區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財政補助)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2025年度江蘇省連云港市贛榆區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財政補助) 經 連云港市農業農村局 以 連農復【2025】158號 批復。建設資金來源為 財政資金,已落實 。招標人為 連云港蘇海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為 江蘇瑞杰項目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相關規定,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項目建設地點:贛榆區厲莊鎮高標準農田新建項目(財政補助),位于贛榆區厲莊鎮,該片涉及西陡嶺村、東陡嶺村等2個行政村;贛榆區青口鎮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項目(財政補助),位于贛榆區青口鎮,涉及四溝村、賀崗村、三新村、西河村、新村村等5個行政村;贛榆區柘汪鎮高標準農田新建項目(財政補助),位于贛榆區柘汪鎮,涉及東棘蕩村、馬站村、西棘蕩村、盤古嶺村、吳公村等5個行政村。
2.2 項目建設規模:贛榆區厲莊鎮高標準農田新建項目(財政補助)規劃片區總面積 0.33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面積0.15萬畝;贛榆區青口鎮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項目(財政補助)規劃片區總面積0.66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面積 0.30萬畝;贛榆區柘汪鎮高標準農田新建項目(財政補助)規劃片區總面積0.15萬畝。
2.3 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本招標項目共分為三個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
(1)贛榆區厲莊鎮高標準農田新建項目(財政補助):主要建設內容:(1)灌溉和排水工程,本項目規劃改造攔水壩3座,新建梯形斗渠0.57km,建設涵洞共 28座,建設跌水共 37 座,新建公示牌1座。(2)田間道路工程,新建機耕路共4.26km,會車平臺102m2,交叉路口129m2。具體建設內容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贛榆區青口鎮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項目(財政補助):主要項目建設內容:(1)灌溉和排水工程,本項目規劃建設泵站1座,建設襯砌渠道 6.16km,建設涵洞共 19 座,建設倒虹吸共1座,建設渠橋 34 座,建設水閘 10 座,祉新建放水口和農門 199 座,新建公示牌1座,生態河道 0.53km。(2)田間道路工程,本項目規劃新建機耕路共5.75km。(3)農田輸變電工程,本項目規劃架設 10kV 高壓輸電線路 0.4km。具體建設內容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3)贛榆區柘汪鎮高標準農田新建項目(財政補助):主要項目建設內容:(1)灌溉和排水工程,本項目規劃建設泵站 2座,管灌 700 畝,建設涵洞共 21 座,中溝疏浚 1.04km,新建公示牌1座。(2)田間道路工程,本項目規劃新建機耕路共3.58km。(3)農田輸變電工程,本項目規劃架設 10kV 高壓輸電線路 0.27km,增設80kVA變壓器1臺。具體建設內容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4 本標段最高投標限價:1385.3454萬元(其中贛榆區柘汪鎮高標準農田新建項目(財政補助)399.6149萬元、贛榆區青口鎮城南片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項目(財政補助)608.5617萬元、贛榆區厲莊鎮高標準農田新建項目(財政補助)377.1688),投標人投標時不得超過最高投標限價和分項限價,超過此價格將否決其投標。
2.5 本標段計劃工期:180日歷天,具體開工時間以總監簽發的開工令為準。
2025年12月底前建設進度達到50%以上。
2.6 付款方式:按工程施工進度付款,具體詳見本項目專用合同條款。
2.7工程質量:符合國家、省現行農業項目驗收規定和水利工程相關規范、規定及規程要求的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及企業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材料)。
(2)投標人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有效期內),且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
注:關于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執行省住建廳【2023】11 號公告,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電子證照啟用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標準,舊版電子證照同時廢止,請本次參與投標的企業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3)投標人擬任的項目經理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證書(有效期內),投標人確定的項目經理須全程參與招投標過程(含異議、投訴),遠程交互時,項目經理須同時作為授權委托人全程參與,同時投標人參與交互的人員將一直被視為是投標人的授權委托人(項目經理),投標人自行承擔弄虛作假、隨意更換人員所導致的一切后果。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①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②擬派項目負責人須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時,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經該在建工程建設單位同意,并完善有關手續后,可以參加本工程項目的投標,但必須在投標文件中主動說明并附相關證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b.通過合同完工驗收。
c.工程具備合同完工驗收條件,已向建設單位提出合同完工驗收申請,并經建設單位確認。
d.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
e.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此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查實投標人在《誠信投標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提醒: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的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統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若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為一級建造師,則須提供符合建辦市〔2021〕40號文件要求的電子注冊證書,否則資格審查不予通過。請各投標人及時更新主體信息庫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時而導致資格審查不通過,其風險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擬派項目負責人為二級建造師的,必須按照《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我省二級建造師、 二級造價工程師、二級注冊建筑師、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證書電子證照換發的公告》(〔2023〕第26號)文件要求換發新的注冊證書電子證照,并及時更新主體信息庫,否則不予認可,其他省從其規定。
(4)投標人擬任的項目技術負責人具備水利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5)投標人法定代表人(A類)、擬任項目經理(B類)、擬任專職安全員(C類)具備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內)。
(6)要求提供擬投入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從發布招標公告之日近3個自然月(2025年7月-2025年9月)中任意一個月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
(7)投標人在2021年1月1日至今,有承擔過單項合同額不少于700萬元類似業績(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農田水利項目、灌區建設項目、土地整理項目及農業綜合開發中任意一項,以上項目包括新建、改建、擴建、改造等),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或完工驗收證明,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能清晰的表明類似工程的投標人名稱、合同價款、時間等需要明示的內容,否則不予認可。
(8)本工程執行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告【2018】6號、蘇建招辦【2022】2號規定。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的。投標人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由招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后評標期間登錄“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進行查詢獲取。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0)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無效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