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岳池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公樓屋頂防水處理項目詢價采購公告(第二次)
根據《政府采購法》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我單位采購有關規定,我單位辦公樓屋頂防水處理項目擬采取詢價方式采購,誠邀符合本次采購要求的供應商參加。項目具體內容如下:
一、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一)項目名稱:岳池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公樓屋頂防水處理項目
(二)項目內容:對中心辦公樓屋頂,高約10米,面積約780平米,防水施工部位進行全覆蓋整體防滲處理。
1.鏟除原有防水層;2.清除地面自然侵蝕層;3.轉運垃圾清理;4.基層找平裂縫填補處理;5.鋪設SBS改型瀝青聚脂胎4mm防水卷材。中選單位包工包料,實際面積超出預測面積的5%以內,合同總價不變。
(三)預算價:4.45萬元,最高控制價:4.22萬元整。
(四)項目期限:自合同簽定之日起30個日歷天。
(五)合同類型:固定總價合同。
二、資金情況:單位自籌
三、售后服務:驗收合格后3年內漏水維修(具體以合同為準)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二)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購項目相同標段中同時參加投標,一經發現,將視同圍標處理。
(三)投標供應商必須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購項目所要求的服務。
(四)投標供應商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的,必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的,必須提供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權人的兩人身份證的復印件。
(五)本項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體投標。
(六)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提出的特殊條件:參與競標方須在行政主管部門注冊的國內企業,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的許可。
(七)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 46號)的規定,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均視同小微企業)。
四、詢價文件的組成及要求
1、投標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2、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和被授權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3、所投產品的詳細配置參數及要求;
4、提供售后服務承諾;
5、中小企業聲明函;
6、報價單及響應清單:詳見附件
一、二;
注:未按采購要求和報價文件組成提供資料的,視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