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哈爾濱工業大學水資源樓、材料學院、明德樓等樓宇科研房間電力計量改造工程競爭性磋商公告
哈爾濱工業大學水資源樓、材料學院、明德樓等樓宇科研房間電力計量改造工程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哈爾濱工業大學水資源樓、材料學院、明德樓等樓宇科研房間電力計量改造工程 的潛在供應商應在中招聯合招標采購平臺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0日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HITCS-2025000048
項目名稱:哈爾濱工業大學水資源樓、材料學院、明德樓等樓宇科研房間電力計量改造工程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人民幣1976447.11元(其中暫列金額:人民幣191755.65元;)
最高限價:人民幣1976447.11元(其中暫列金額:人民幣191755.65元;)
采購需求:擬對水資源樓、材料學院、明德樓等樓宇科研房間進行電力計量改造,包含電力設備安裝、電氣改造等工程內容。具體內容詳見施工圖及招標工程量清單。
改造范圍內報廢的給排水及各類管道(不含金屬管道)、設備、家具及其建筑結構拆改(包含隱蔽部分)由承包人負責拆除、垃圾清理并外運,涉及學校固定資產物資、殘值物品,拆除并運輸、擺放到發包人指定位置(運輸距離15公里以內),因此產生費用不論招標工程量清單中是否列項,或項目特征描述中是否載明,都將視為承包人已綜合考慮并已包含在投標報價中。承包人充分了解,此項費用不再調整。
承包人需采取有效措施對施工影響區域家具、設備設施、管道線路進行妥善保護,因施工需要確需拆除或局部搬移的,由承包人負責拆除或搬移,施工完畢后供應商需原樣恢復;施工過程中造成的室內墻體、天花、地面、室外道路、綠化等環境污染或破壞的,承包人負責無償清理及恢復;因施工需要需對既有建筑裝飾裝修進行拆除或造成破壞的,承包人需自行完成并負責無償原樣恢復。施工期間,承包人須對施工區域內原有設施、已改造完成設施進行保管看護,發生跑冒滴漏等事故時應及時采取搶救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對已產生的損失進行補救恢復。上述內容除招標工程量清單中已列項的內容外,其余費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費用,承包人在測算報價時充分考慮以上因素。
建設規模:水資源樓、材料學院、明德樓等樓宇科研房間。
項目地點:哈爾濱工業大學。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竣工。因供應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每逾期1天將處以合同總價的1%的罰金;超過5天,供應商按合同金額的10%向采購人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費用,采購人有權終止合同。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依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規定,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供應商須為中型、小型、微型企業(但與大企業的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大企業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除外)。中小企業劃分標準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印發的《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中的劃分標準為準。標的名稱為“哈爾濱工業大學水資源樓、材料學院、明德樓等樓宇科研房間電力計量改造工程”,所屬行業為“建筑業”。符合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的個體工商戶,視同中小企業。監獄企業及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