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瑤海區二十埠河、小板橋河流域排水管網完善工程(一期)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項目名稱:瑤海區二十埠河、小板橋河流域排水管網完善工程(一期)
原項目編號:2025BFFGZ02163
原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9日
二、公告內容(更正事項、內容及日期等)
瑤海區二十埠河、小板橋河流域排水管網完善工程(一期)招標文件補疑
項目編號:2025BFFGZ02163
投標人疑問回復
1.招標文件第3.1.3條:投標人業績要求:須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設計業績: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具有單個合同工程總投資金額不低于 1 億元的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網工程設計業績。
(2)施工業績: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來(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須具備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 1 億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內容必須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網工程)施工業績。
我單位作為設計單位具有某市政公用工程設計業績,該業績合同工程總投資金額不低于1億元,其中該業績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網工程。請問該業績是否符合設計業績要求。
回復:設計業績須為單個合同中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網工程)總投資金額不低于 1 億元的設計業績,評標委員會將按照招標文件要求進行評審。
2.招標文件第66頁注5第
(1)條要求:“聯合體投標的,設計業績須由聯合體中承擔本次設計任務的一方提供”,若聯合體一方滿足設計資質,承擔部分設計任務,聯合體另一方滿足設計資質及勘察資質,承擔部分設計任務及全部勘察任務,該設計業績由兩家聯合體單位中任一家提供是否可行。
回復:招標公告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