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25年渝水區山塘綜合整治工程一標段、二標段公告
2025年渝水區山塘綜合整治工程一標段、二標段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2025年渝水區山塘綜合整治工程一標段、二標段已由新余市渝水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渝發改字【2025】379號文批準建設,招標人新余市渝水區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工程項目部 ,建設資金來自政府投資,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項目的施工面向國內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一標段下村鎮、水北鎮、人和鄉、界水鄉、馬洪辦5個鄉鎮辦,二標段良山鎮、珠珊鎮、羅坊鎮、姚圩鎮、南安鄉、水西鎮6個鄉鎮;
2.2 招標規模:約1205.11萬元;
2.3 計劃工期:365日歷天;
2.4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計2個施工標;
2.5 招標內容:工程量清單及圖紙、招標文件所約定的所有內容;
2.6 質量要求:合格及合格以上。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 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含)資質;
(2) 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 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 企業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有效的 A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和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有效的 B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條件的通知》(贛建人〔2022〕5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水利專業技術職稱不予認可);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 C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 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不得同時兼任其他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機構成員。投標人擬投入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在其他工程項目履職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6個月以前批準的,否則按有在建項目的建造師認定。
(7)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必須為本單位正式員工,需提供本項目開標前連續6個月(不含開標當月) 在本企業繳納的“五險一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醫療險、生育險、工傷險、失業險及公積金,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險合并實施的,應附有相關政策文件或證明材料)”有效證明材料,發現弄虛作假的將上報行政監督部門記不良行為。中標后由業主方進一步核實,發現弄虛作假將取消中標資格、記錄黑名單并做出經濟賠償。
3.2 投標文件中提供企業資質、擬投入人員等均應為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 (水利工程)企業用戶庫中登記公示信息截圖,否則無效。
3.3 本項目新增項目建造師現場答辯形式,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附件(擬派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現場答辯會相關事項的通知)。
3.4 為了加強項目標后管理,中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承諾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等關鍵崗位人員,在施工階段至本項目完工驗收合格期間,除因人員死亡、喪失勞動能力等不可抗力情況外,不得進行更換。確需變更的,應當經招標人書面同意,且更換后的人員資格不得低于招標文件約定的條件。凡是更換項目負責人的,招標人將對中標人處以 3 萬元/人/次的違約處罰;更換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的,招標人將對中標人處以 1 萬元/人/次的違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