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浦油車橋安置房周邊配套道路工程公告
大浦油車橋安置房周邊配套道路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大浦油車橋安置房周邊配套道路工程已由浙江舟山群島新區金塘管理委員會經濟發展局以定金發審批[2025]20號 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業主為 舟山市金塘城鄉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招標人為 舟山市金塘城鄉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機構為舟山正大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大浦油車橋安置房周邊配套道路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投資估算4600萬元,建設規模:本工程新建金豐路、橫三路和縱二路,提升改造橫二路和縱三路,道路全長約1144米;雨污水管(最大管徑DN1500)敷設約3262米,給水管(最大管徑DN300)敷設約1057米。建設地點: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金塘鎮大浦村。
2.2招標范圍:本工程施工圖范圍內的道路新建及提升改造、雨污水管及給水管敷設、通訊電力管道敷設、道路照明、交通標志標線、交通智能化、一體化泵站安裝等工程施工。本次招標建安工程造價 1745.8283萬元。
2.3施工工期:300日歷天。
2.4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是?否
2.5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 (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原因及適用條款)
2.6 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2.6.1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2.6.2本標段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投標的,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3.2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3自 年 月 日以來□承接過/□完成過 業績;
3.4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3.5 (招標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規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業招標的,投標人(或聯合體中的中小企業)須為中小企業,并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