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土默川平原片區排澇工程勘察設計(系統治理方案、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公告
內蒙古自治區土默川平原片區排澇工程勘察設計
(系統治理方案、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F1500002025101704001001
1. 招標條件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推進內蒙古自治區土默川平原片區排澇工程的工作要求,現開展該項目前期工作,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招標人為內蒙古重點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設管理局,招標代理機構為內蒙古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勘察設計(系統治理方案、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呼和浩特市、包頭市。
2.2 建設規模:根據《治澇標準》(SL723-2016),本次設計土默川平原片區實施排澇規劃的治理標準為10年一遇,排澇工程治理面積367.47萬畝,耕地305.23萬畝,主要治理范圍為黃河一二級支流及沿線山洪溝流域。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39條排水干溝、11條分排干溝及9條排水支溝,總長度2367.99km,新建排水泵站29座,新建822座配套建筑物,修整疏浚溝道90.58km。
2.3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1個標段。
2.4 服務期限:系統治理方案在合同簽訂后45日歷天內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在合同簽訂后60日歷天內完成,工程建設相關專題報告在合同簽訂后150日歷天內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在2026年5月31日前取得上級主管部門批復;初步設計在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后60日歷天內完成,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上級主管部門批復。
2.5 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現行規程規范和技術標準要求并通過相關部門審查,最終取得行政許可批復文件。
2.6 招標范圍:內蒙古自治區土默川平原片區排澇工程勘察設計系統治理方案、可行性研究階段、初步設計階段的勘察、測量和設計服務,包含:
系統治理方案:系統治理方案報告編制等,協助進行項目文件的報送及評審,以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查,最終取得方案批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