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開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物資公司國際經貿2025年度集團級鋼制管件鋪貨采購供應商征集公開招標,項目招標編號為:CEZB250209727,招標人為國能(北京)國際經貿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國能(北京)國際經貿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招標代理機構為國家能源集團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物資公司國際經貿2025年度集團級鋼制管件鋪貨采購供應商征集
2.1.2鋪貨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所有入圍供應商履約起止時間一致。
2.1.3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標的為鋪貨周期內國能e購商城用戶對鋼制管件的所有采購需求,共計186項物資。
本項目共劃分五個標段,本標段為標段4。
注:
1)投標人不可選擇部分貨物參加投標。
2)招標數量僅作為參考,具體采購數量以國能e購商城訂單數量為準。
3)本項目5個標段為同一標的物。投標人須同時參與5個標段投標,如投標人未按要求同時參與5個標段投標,評委會應否決其全部投標。投標人所投5個標段的投標文件的內容(報價、商務和技術)應保持一致。若第2、3、4、5標段與1標段不一致的,以1標段為準。
2.1.4服務地點:國能e購商城用戶指定地點。
2.1.5交貨期:國能e購商城用戶下單后60天內或按用戶需求日期執行。
2.1.6合作方式:鋼制管件在國能e購商城鋪貨上架銷售,采用“鋪貨采購協議+實時訂單”模式。實際供貨數量以國能e購商城實際形成的有效訂單數量為準。當招標人有實際需求時,在國能e購商城發布采購訂單,采購訂單到貨驗收數量為實際結算數量,以框架合同物資清單的價格為結算依據,根據訂單自動推送分別由國能供應鏈內蒙古有限公司和國能易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結算,入圍供應商在國能e購商城進行訂單確認并按采購訂單組織供貨。
2.1.7本項目通過招標確定商品單價,在國能e購商城分階段鋪貨,第一階段為基礎階段,第二階段為延伸階段,兩階段預估金額通過本次招標一并采購,在鋪貨周期內合并執行。
2.1.8本項目預估金額是根據集團近三年歷史采購情況和需求調研情況進行測算預估,基礎階段預估金額與延伸階段預估金額相同,總預估金額為8020萬元(大寫:捌仟零貳拾萬元整?);兩階段預估金額由全部入圍供應商共享,實際需求以國能e購商城用戶實際下達訂單為準。
2.1.9本項目不設置投標最高限價。
2.1.10價格評分規則:總分設定為100分,投標人報價時確定商品單價,將投標人所報單價累計加和形成報價總額,對報價總額進行評分。以有效報價中,最低報價總額作為基準值,對應得分100分,其他投標人報價每高于最低價1%,扣1分。最終,將對各投標人的得分進行排名。
2.1.11不平衡報價:本項目若投標人的不平衡報價項數量超過投標總物資明細項數15%(28項物資)的,評標委員會有權否決其投標,未達到否決投標標準的,應對其評標價格進行上浮。不平衡報價的判定原則如下:
2.1.11.1投標人部分同類型商品投標單價趨勢不合理,視為不平衡報價。
2.1.11.2若有3家及以上有效投標人的項目,單價按從低到高進行排名,該商品單價超出所有有效投標人報價中位數的50%,未提供合理依據(例如:投標商品性能明顯高于招標要求)的,且投標人存在(該項商品單價排名-商品單價總和排名)>(有效投標人數量/2)情況,視為不平衡報價。
2.1.11.3若投標人存在不平衡報價且未達到不平衡報價廢標條件的,在價格得分計算時,每出現一項不平衡報價在其報價總價的基礎上加報價總價*2%,最多不超過20%,作為最終價格打分的總價。
2.1.12價格變動窗口期:鋪貨時以入圍供應商的單項商品投標報價作為國能e購商城鋪貨最高限價,簽訂鋪貨協議。鋪貨上架后,每3個月開通1次價格調整窗口,期限為3個工作日,入圍供應商可根據自身情況對部分或全部商品的單價進行調整,自主漲價不得超過投標報價。若因原材料價格波動等特殊情況需要漲價,必須由招標人每月依據調價公式計算后調整,招標人不再與入圍供應商簽訂補充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