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排水有限責任公司2025年生產管理信息化平臺(三期)建設項目
監理測評服務比選公告
1.比選條件
1.1 本比選項目比選人為 成都市排水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進行公開比選。
1.2 本項目為企業自主比選項目,比選組織形式為自行比選。比選人選擇的比選代理機構是/。
2.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
2.1 比選范圍:比選人擬在現有的生產管理信息化平臺(二期)項目全面業務數據收集的基礎上,進一步進行平臺功能開發及完善,通過深入貫徹各業務板塊生產管控需求,分析形成深化數據標準管理、生產過程智慧運營、設備集中智能管控體系,創新性引入AI智能應用,實現公司高效管理、智能化運行以及信息化決策,建設生產管理信息化平臺(三期)建設項目(以下簡稱信息化三期)。需選聘專業的監理及測評服務單位為項目設計(需求調研、系統功能設計、數據采集設計、系統集成設計等)、開發(軟件開發及測試)、實施(項目管理、安裝、調試、測試、初驗、培訓、上線試運行及驗收)、等軟件工程全過程監理服務工作,為項目開發的信息化平臺(三期)系統進行軟件測評和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測評。其中對比選人的生產管理信息化平臺(三期)建設提供項目建設全過程監理、軟件測評及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測評服務;為比選人的子公司及所代管的項目公司生產管理信息化平臺(三期)建設提供項目全過程監理服務,比選控制價為 325400.00元 , 具體內容詳見比選文件。
2.2 服務期:
(1)自合同簽訂之日至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為止,
其中①項目監理服務期: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生產管理信息化平臺(三期)建設項目質保期結束為止;②軟件測評服務期限:在生產管理信息化平臺(三期)系統軟件開發完成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不包含承建單位整改時間);③等級保護測評工作服務期限:在生產管理信息化平臺(三期)建設項目初步驗收前完成;
(2)比選申請人應在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進場開展工作。
2.3 服務地點:
(1)成都市排水有限責任公司:成都市錦江區畢昇路256號;
(2)成都青白江區成環水務有限公司(項目公司):成都市青白江區城廂鎮繡川河社區;
(3)簡陽市成環水務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公司):成都市簡陽市新五街;
(4)新津縣成環水務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公司):成都市新津區普興街道五星社區4組96號;
(5)成都市雙流區航空港成環水務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公司):成都市雙流區怡心街道蘭家溝3組222號;
(6)彭州市成環水務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公司):成都市彭州市致和鎮百祥村4組;
(7)成都龍泉驛成環水務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公司):成都市龍泉驛區東安街道湖岸東路22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