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連申線興東線至海安界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環境監測、竣工環保驗收(調查)及相關服務項目公告
連申線興東線至海安界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環境監測、竣工環保驗收(調查)及相關服務項目
LSXXHD-HDHBFW標段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連申線興東線至海安界段航道整治工程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鹽城市港航事業發展中心。現招標人委托招標代理江蘇交通工程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對環境監測、竣工環保驗收(調查)及相關服務項目LSXXHD-HDHBFW標段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歡迎符合本項目資格要求的單位按招標文件規定的內容和時間要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連申線興東線至海安界段航道整治工程,起自興東線與連申線交匯口,訖于連申線鹽城與海安界,航道整治里程36.317公里。連申線興東線至海安界段航道按二級航道標準整治,設計船舶噸級為2000噸級,整治航道里程約36.3公里。航道基本尺度為:航道設計底寬不小于60米,最小通航水深為4.0米,彎轉半徑不小于480米。
2.2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分1個標段,即LSXXHD-HDHBFW標段,招標范圍:
連申線興東線至海安界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不含北海大橋、東進大橋)范圍內開展施工期環境監測、應急預案編制、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等相關服務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見“第五章 標準及項目需求”。
2.3工作周期
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在各階段滿足工作條件后60天內,按照業主要求遞交施工期環境監測相關資料、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含項目非重大變動環境影響分析報告(如需)及竣工環境監測)及相關應急預案等,以及完成各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及備案的一切等相關工作。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企業資質要求
投標人應為中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事業法人,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2企業業績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來(以投標報表表5中交/竣工時間為準),投標人完成過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或環境保護驗收檢測(或調查)項目。
3.3企業信譽要求
(1)根據《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投標人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最近一次(以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為準)的信用等級評價(服務類)為C級及以上級別;
(2)截止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當日,投標人未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3)截止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當日,投標人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4項目負責人要求
(1)資格條件: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應具有高級工程師或以上技術職稱,持有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資格證書。
(2)業績條件:2020年1月1日以來(以投標報表表4中的交/竣工日期為準),擔任過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工作或環境保護驗收檢測(或調查)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