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碑店市2021年農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換工程項目-地表水廠電源外線建設工程(方官地表水廠)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公告
高碑店市2021年農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換工程項目-地表水廠電源外線建設工程(方官地表水廠)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高碑店市2021年農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換工程項目-地表水廠電源外線建設工程(方官地表水廠)設計施工總承包已由高碑店市發展和改革局以高發改復字(2021)48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高碑店市水利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高碑店市水利工程建設處。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2.1.1 建設內容:本工程用電從廠外市政電源引來兩路10KV電源至10KV變配電間為本次新建設備供電,10KV變配電間低壓配電柜引出電源至各主要配電柜,電壓等級為0.4KV。 2.1.2 建設地點:高碑店市方官鎮 2.1.3 計劃工期:30天 2.1.4 質量標準:
(1)勘察要求的質量標準:滿足國家及行業相關規范要求;
(2)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滿足國家及行業相關規范要求;
(3)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合格。
??2.2招標范圍:
(1)工程勘察:完成本項目工程勘察及服務工作。
(2)工程設計:完成本項目施工圖設計、施工圖預算編制、工程施工至竣工驗收期間的相關設計服務等內容。
(3)工程施工:本項目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整體移交、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內容,并配合甲方完成竣工驗收、檔案移交等相關手續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勘察設計施工能力。投標人須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相應資質:
(1)勘察資質:具有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工程測量)丙級(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綜合資質;
(2)設計資質: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行業工程設計(變電工程、送電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
(3)施工資質:投標人須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且具備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許可類別:承裝類、承修類、承試類)三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財務要求:投標人(包括聯合體所有成員)提供投標人需提供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或基本賬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
??3.1.3信譽要求:投標人(包括聯合體所有成員)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1.4項目經理資格要求:具有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證書,具備相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本),且應是投標人本單位正式在崗職工。項目經理可由施工項目負責人兼任,但應滿足其資格要求,不允許除施工項目負責人外的其他崗位人員兼任項目經理。投標人擬派出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經理應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1.5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1)勘察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具備注冊電氣工程師資格或具有電力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工程師專業技術職稱,且應是投標人本單位正式在崗職工。
(2)設計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筑師資格或具有電力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工程師專業技術職稱,且應是投標人本單位正式在崗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