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昌縣全域幸福河湖建設項目-城南鄉左于江下洲段河道整治工程公告
發包工程項目編號:XCCN2025-13
1.發包條件
新昌縣全域幸福河湖建設項目-城南鄉左于江下洲段河道整治工程 已由 新昌縣水利水電局 以 新水電〔2025〕66 號 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 上級撥款 ,出資比例為 100%,項目發包人為 新昌縣城南鄉人民政府 ,委托代理機構為 國友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發包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新昌縣全域幸福河湖建設項目-城南鄉左于江下洲段河道整治工程 的施工進行公開發包。
2.項目概況與發包范圍
2.1項目概況:新昌縣全域幸福河湖建設項目-城南鄉左于江下洲段河道整治主要包括河道漿砌塊石擋墻、人行橋、護腳加固、警示牌等工程.本項目投資概算約116.02萬元,其中建安工程造價 103.082 萬元,建設規模:護腳加固、新建人行橋等。
建設地點: 新昌縣城南鄉 。
2.2發包范圍: 主要包括河道漿砌塊石擋墻、人行橋、護腳加固、警示牌等,具體以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為準 。本次發包建安工程造價: 1030820元 (含暫列金50000元、稅金、規費、利潤、施工管理費、風險費用等與企業經營、工程施工有關的所有費用和款項) 。
2.3施工總工期: 120日歷天 。
3.競包人資格要求
(一)競包人: 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的施工企業,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 具備水利水電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
如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或者不通過招標方式的則以合同簽訂日期為開始時間,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驗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