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動區市政基礎設施配套工程(三期)施工招標資格預審公告
(代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啟動區市政基礎設施配套工程(三期)已由河北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以《關于開展啟動區市政支線道路工程(一期)項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發(前期)[2020]116號)、《關于開展啟動區市政支線道路工程(二期)項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發(前期)[2021]86號)、《關于開展啟動區排水工程項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發(前期)[2020]14號)、《關于開展啟動區給水工程項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發(前期)[2020]15號)、《關于啟動區市政基礎設施配套工程(三期)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雄安改發投資[2025]87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中國雄安集團基礎建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新區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資金落實情況為 已落實 ,招標人為 中國雄安集團基礎建設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北京求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啟動區市政基礎設施配套工程(三期)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本項目的建設地點:項目位于雄安新區啟動區。
2.2本項目的建設規模及內容:
項目建設13條城市支路,分別為ED12(ND11-NB1)、ED13(ND11-NB1)、ND11(ED12-EB3,ED13-ED16,EC3-ED46)、ED16(NC1-NB1)、ED67(ED69-NB1)、ED69(ED67-EB7)、ED60(ND52-NB4)、ED56(ND48-ND49)、ND53(ND54-ND40)、ED63(ND40-NC6)、ED65(NB5-ND55)、ED73(ND67-NB5)、ND67(ED73-EB8),雙向兩車道,設計速度30公里/小時,規劃紅線寬度18米,道路總長度約2.55公里。其中ED16路、ED56路、ND53路、ED63路與城市綠道共建,實施橫斷面23.5米,其余道路兩側利用建筑退界,共建人行道,實施橫斷面19米。建設內容包括道路、交通、橋梁、照明、給排水、綠化、電力通信排管、通道及其他附屬工程等。
項目建設ED16(NA8-NC1)、ED67(NA8-ED69)、ED63(NB5-NA11)、ND55(ED63-ED65)、ED73(NC6-ND67)道路地下管線。其中給水管道總長度約1.19公里、再生水管道總長度約0.83公里、雨水管道總長度約1.46公里、污水管道總長度約0.95公里、電力通信排管長度約1.22公里。
項目總投資35552.90萬元,其中工程費8504.51萬元。
具體以招標階段的招標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為準。
2.3本項目招標范圍:
建設內容包括道路、交通、橋梁、照明、給排水、綠化、電力通信排管、通道及其他附屬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具體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缺陷修復及保修等工作。
2.4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2.5本項目的工期要求:以實際施工招標文件為準。
2.6質量標準:合格。
2.7投資類型:政府投資。
3.申請人資格要求(1)資質最低要求:
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績最低要求:/。
(3)項目經理最低要求:
①1名,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注冊單位與投標人一致。
②近三年以項目經理身份負責過一項施工合同額30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業績。
③自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的項目經理。
注:以上相關證明材料第①-②條按第二章申請人須知前附表3.2.6中要求提供,第③條在第四章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格式
九、其他材料
(一)資格預審文件響應承諾函中承諾。
(4)財務要求:提供近3年度(2022、2023、2024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若成立不足3年,則提供成立至今的財務審計報告),且包括財務審計報告簽字頁、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的復印件,無需提供審計報告附注。若2025年后成立,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格式見第四章 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格式
五、近年財務狀況表)。(以聯合體形式進行申請的,聯合體中一方具備財務指標要求即視為聯合體滿足財務指標要求)。
(5)信譽要求:
①本項目對被雄安新區 / 機構評為嚴重失信企業且正處在信用評價結果公示期內的申請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②本項目對近3年內(從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項目招標人評價為履約不合格的申請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③本項目對近2年內(從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項目招標人實施的項目中存在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拒不簽訂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申請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④本項目對近3年內(從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區政府有關部門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達到 / 次或累計罰款 / 元的申請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⑤本項目對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或者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正在接受雄安新區政府有關部門立案調查的申請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規禁止的情形:
a.申請人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b.申請人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