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烏江水系防洪治理項目(彭水縣段)勘察設計答疑補遺文件
重慶市烏江水系防洪治理項目(彭水縣段)勘察設計
答疑通知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將“重慶市烏江水系防洪治理項目(彭水縣段)勘察設計”的答疑內容通知如下:
問題1:我公司擬投入的本項目的管理人員中,有部份人員社保在我單位分公司(分公司為我司的分支機構,無獨立法人資格)繳納。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資居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的通知建市(2015)20號,社會保除證明中繳費單位應與申報單位一致,上級公司、子公司、事業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其他單位繳納或個人繳納社會保險均不予認定,分公司繳納的社會保險可以予以認定。”的相關規定,分公司繳納社保人員可否用于本次項目投標?
答:投標人擬派人員提供分公司的養老保險證明材料,滿足本項目招標文件的要求。
問題2:我公司一業績由3條河防洪治理打捆簽訂,行政主管部門批復3條河分批下的,3條河批復總投資合計達到本項目業績要求,請問可作為本項目業績投標嗎?
答:投標人提供業績合同中顯示由多條河流組成,業績批復按照河流分別批復的。該業績所有批復的時間和批復投資合計總金額,同時滿足招標文件的,則該業績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
問題3:各潛在投標人:近期,某些別有用心的人員在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標平臺上針對我司進行惡意質疑。質疑內容為重慶市******在2022年度和2023年度重慶市融資擔保公司監督評級及分類監管辦法中評級為E級,并由此對我司進行資質質疑及誹謗。我司現澄清如下:
一、關于我司在2022年度和2023年度重慶市融資擔保公司監督評級及分類監管辦法中評級為E級的澄清。
我司2022年監管評級為E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