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價編號:CR24(2025)-XP-WZCG-008
一、詢價條件
本建設項目為同安祥平西片區西山水廠以東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項目,業主為廈門市同安區土地開發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區財政統籌;非財政投資136萬元,資金來源為管線單位自籌,建設資金已落實。根據物資管理有關規定,并結合現場急需使用 路緣石 的施工現狀,對同安祥平西片區西山水廠以東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項目經理部工程施工中的 路緣石 進行公開詢價采購
二、項目概況與詢價內容
2.1項目概況
本工程們于廈門市同安區祥平西片區,包含同宏路和同福路兩條市政道路,同宏路西起同安大道,東至塘柑路,城市次干路,路線長度705.655米,實際修筑長度688.185米,紅線寬度30米,同福路南起擬建同宏路,北至烏涂溪,城市次干路,路線長440.543米,實際修筑長度388.712米,紅線寬度24米。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最大管徑DDN1400)、污水工程(最大管徑DN300)、給水工程(最大管徑DN400)、纜線管廊工程、照明工程、綠化工程。
2.2詢價內容 詳見擬采購貨物一覽表
三.報價人資格要求
(1)營業范圍:供應商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具備采購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2)生產能力:報價人須具備路緣石生產或銷售資質,自身具有與路緣石生產技術能力,生產工藝、路緣石必須符合國家行業技術標準相關規定。
(3)財務能力:報價人必須是經稅務部門注冊登記核準的納稅人,報價人注冊資本(或股本)達到5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具有良好的資金財務狀況、具備報價包件履約的資金保障能力。
(4)質量保證能力:報價人應提供符合詢價文件要求且符合國內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和本項目設計圖紙的技術要求的物資;報價人應提供滿足詢價文件要求的運輸、售后服務以及承擔其他相關的義務。
(5)履約信用:報價人近三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約記錄(提供證明材料);無因自身履約問題而引起的法律訴訟;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諱法行為;投標期內沒有被處以責令停業、暫停競標、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等;不在項目行業主管部門限制投標的處罰期內;報價人在競標階段內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不接受通過“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相關千體為失信被執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國鐵建選擇合作方風盼警示名錄》、《中鐵二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不誠信一事人名單》以及被采購人列為限制合作名錄的供應商范圍內。
(6)其他要求:①報價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個生產廠家的產品參與談判,但必須有生產廠出具的授權函或經銷協議,營業執照復印件;②本次詢價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本次詢價接受代理商投標;③參加同一包件投標的不同報價人的重要股東或管理成員不得為同一人;④報價人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為 %),結算采用一票制;⑤報價人近三年不得與我公司項目有合同糾紛及法律訴訟,否則詢價人有權拒絕此報價人投標結果。
四、
與采購貨物相關的要求
1、交貨期:按照詢價人規定的期限內全部運抵交付。
2、詢價響應供應商(報價人)提供的貨物制造標準及技術規范等,必須符合最新相關國家標準、部頒標準相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并提供相關檢驗檢測報告。
3、詢價人在確定成交供應商后有權對產品的結構、規格做適當調整,調整內容將以工作聯系函形式提前發至供應商。
4、售后服務:本批采購貨物若在驗收階段出現不符合規格或質量標準,供應商必須接受退貨要求,并在采購人規定期限內等量補運合格產品,若未按時交付影響采購人使用,供應商必須承擔由此給采購人造成的后續經濟損失。由于施工需要,采購方需要調整采購貨物性能的,報價方應配備專業的技術人員到達采購方施工現場進行配合。
5、報價人不得虛報各項技術指標,所供貨物若不能符合技術要求,成交供應商必須接受全額退還貨款,并承擔由此給詢價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6、驗收方法及標準
1)驗收依據:詢價文件、廠家貨物技術標準說明及國家有關的質量標準規定,均為驗收依據。
2)貨物驗收:貨物運抵詢價人指定交貨處后由雙方對照詢價清單及技術要求進行初驗收,初驗收合格后由詢價人試驗部門進行材質檢測,檢測合格方為驗收合格。
7.規格和數量
見附件一《詢價物資一覽表》,以上規格數量為暫定,結算以實際用量為準。
8.質量保證
8.1報價人應對所提供物資的質量負責。
8.2在質量保證期內,報價人提供合同約定的服務,發生的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金額中。
8.3報價人已全部履行完合同義務的,詢價人按規定返還質量保證金。如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糾紛,且質量糾紛的解決日期超出質量保證期,則質量保證金待糾紛最終解決后30天內付清。但質量保證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報價人對交付物資質量的保證責任。
8.4報價人在合同物資質量保證期外但在壽命期內提供的其他服務,費用由買賣雙方商定。
8.5質量保證期自物資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6個月。
9.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