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遂昌縣松陰溪流域綜合治理工程(二期)上游及其支流段(妙高段)招標公告變更公告
遂昌縣松陰溪流域綜合治理工程(二期)上游及其支流段(妙高段)補充修改通知(第一號)
招標編號:SC2025A144
各潛在投標人:
根據招標人要求,現對遂昌縣松陰溪流域綜合治理工程(二期)上游及其支流段(妙高段)招標文件作補充修改如下:
一、原招標文件第1頁【第一章招標公告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中的最高投標限價】
最高投標限價:詳見補充修改通知。
現修改為:最高投標限價:10263791元(其中含稅預留金290000元,含稅暫估價100000元)。
二、原招標文件第10 頁【第二章投標人須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7.3投標文件制作要求】
1.招標文件中明示要求簽字蓋章的地方,均應加蓋投標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工程量清單報價表封面由注冊一級造價工程師(水利工程)或浙江省二級造價工程師(水利工程)簽字并加蓋執業專用章,并提供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投標人可委托工程造價咨詢人編制投標報價。
2. ?施工組織設計頁數不超過200頁,包括封面、封底、目錄和圖表等。
3. □其他要求:
現修改為:
1.招標文件中明示要求簽字蓋章的地方,均應加蓋投標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工程量清單報價表封面由注冊一級造價工程師(水利工程)或浙江省二級造價工程師(水利工程)簽字并加蓋執業專用章,并提供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投標人可委托工程造價咨詢人編制投標報價。
2. □施工組織設計頁數不超過 頁
3. ?其他要求:投標文件所附證書證件、投標保證金等證明材料用原件復制件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三、原招標文件第21頁【第二章投標人須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0.3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資料及評審打分資料】第14條
?14.如擬派項目組主要人員資格條件證書中不能顯示其投標人單位的,應提供2025年8月(含)以來投標人為其繳納的任意一個月的社保證明,否則視同不是本單位人員。
現修改為:?14.如擬派項目組主要人員資格條件證書中不能顯示其投標人單位的,應提供2025年8月(含)以來投標人為其繳納連續三個月的社保證明,否則視同不是本單位人員。
四、原招標文件第21頁【第二章投標人須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0.5招標人最高投標限價或其計算方法】
最高投標限價人民幣詳見補充修改通知。投標人報價高于最高投標限價的作無效標處理。
現修改為:最高投標限價人民幣10263791元(其中含稅預留金290000元,含稅暫估價100000元)。投標人報價高于最高投標限價的作無效標處理。
五、原招標文件第52頁【第三章評標定標辦法】
4.7 詢標
1.凡評標委員會擬作出否決投標決定的,應先向投標人進行書面詢問核實。未進行詢問核實程序的,不得做出否決投標決定,投標人放棄接受詢問核實機會的除外。投標人應自行關注系統中評標委員會發出的澄清并及時答復,在規定的時限內投標人不參加核實或不予答復的,視為放棄接受詢問核實機會。
2.除本評標辦法規定的否決情形以外,招標文件中其他條款均不得作為否決投標文件的依據。
4.8 投標文件的綜合評分
投標文件的綜合評分為投標人的技術評分、資信評分與投標文件的商務報價評分之和
現修改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