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城中村納廠提升改造項目-浣東街道雙橋村生活污水納廠治理工程(施工)
招標公告 城中村納廠提升改造項目-浣東街道雙橋村生活污水納廠治理工程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城中村納廠提升改造項目-浣東街道雙橋村生活污水納廠治理工程 已由 諸暨市發展和改革局 以 2502-330681-04-01-633465 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 自有資金(非財政性資金)和其他 ,出資比例為 22%和78% ,項目業主為 諸暨市暨陽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招標人為 諸暨市暨陽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機構為 浙江勤加緣規劃設計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城中村納廠提升改造項目-浣東街道雙橋村生活污水納廠治理工程 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投資估算 / 萬元,工程概算 758.8000 萬元,其中建安工程造價 621.05 萬元,建設規模: 本工程為城中村納廠提升改造項目-浣東街道雙橋村生活污水納廠治理工程,項目地點位于浣東街道雙橋村,本次改造最大管徑為DN400。建設地點:諸暨市浣東街道雙橋村 。
2.2招標范圍: 設計圖紙范圍內污水終端納廠改泵,終端原址新建泵站,現狀泵站(設備、電氣及自控)提升改造,現狀污水終端(嚴塘)提升改造以及配套新建污水壓力管及污水重力管等工作內容,詳見設計施工圖 。本次招標建安工程造價: 507.6059萬元 。
2.3施工總工期: 130 日歷天 。
2.4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是 ?否
2.5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
2.6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2.6.1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2.6.2本標段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投標的,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 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3.2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3□自 年 月 日以來□承接過/□完成過 業績;
3.4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應同時載明3.1、3.2、3.3等內容)
3.5□ / 。
3.6□面向中小企業招標的,投標人(或聯合體中的中小企業)須為中小企業, 并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