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普陀區地下綜合管線建設工程(二期)—沈家門區域雨污分流提升改...
普陀區地下綜合管線建設工程(二期)—沈家門區域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工程—東河流域一標段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普陀區地下綜合管線建設工程(二期)已經普陀區發展和改革局以普發改審〔2025〕35 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向上爭取及區財政安排解決,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業主為舟山普陀城投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招標人為舟山普陀城投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機構為舟山建銀工程造價審查中心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普陀區地下綜合管線建設工程(二期)—沈家門區域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工程—東河流域一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該項目投資概算為 24415 萬元 。本工程位于沈家門東河流域,為老城區改造工程,為沈家門區域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工程的一部分。管道總長度約13.108km,最大管徑DN400。 建設地點: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區沈家門 。
2.2招標范圍: 本工程內容包含施工圖范圍內的雨污水管道敷設、混凝土路面修復、瀝青路面修復、雨污水井安裝、真空泵站管道鋪設等。
本次招標建安工程造價1057.0691萬元。
2.3施工工期: 210日歷天。
2.4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是?否
2.5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 (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原因及適用條款)
2.6 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2.6.1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2.6.2本標段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投標的,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3.2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3自 年 月 日以來□承接過/□完成過 業績;
3.4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