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隆昌市自來水廠、取水及輸配水工程-獅子巖水庫取水工程施工招標文件澄清公告
分享到:
隆昌市自來水廠、取水及輸配水工程-獅子巖水庫取水工程施工/標段補遺文件01號
致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該項目招標文件進行補遺,根據招標文件約定,本次補遺文件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具體內容如下:
一、原招標文件第一章招標公告8.本項目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中“行政監督部門:隆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電話0832-3956090”
更正為“行政監督部門:隆昌市發展和改革局 電話0832-5923081”。
二、專用合同條款3.7履約擔保中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的形式、金額及期限的更正為
“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的形式、金額及期限的:履約保證金=中標價(扣除招標暫定部分)的5%。〔若中標人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至繳納履約擔保之日中任意一天在四川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原四川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工作平臺)中“建筑業”的誠信分值為100分時,履約保證金=中標價(扣除招標暫定部分)的3%,中標人需提供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至繳納履約擔保之日中任意一天在四川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原四川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工作平臺)中“建筑業”的誠信分值為100分的截圖,且截圖頁面需體現截圖日期。中標人如為聯合體的,“建筑業”誠信分值截圖由擬在項目中擔任施工工作的所有聯合體成員單位提供。〕投標人可以選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約保證金:
(1)以現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額提交。采用該形式的履約擔保必須通過中標人基本賬戶以銀行轉賬方式提交。
(2)以銀行保函或專業擔保公司保函或保險合同形式全額提交。采用該形式的履約擔保必須提供銀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險公司出具的保險合同或專業擔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
(3)以現金或者支票、銀行保函或專業擔保公司保函或保險合同形式組合提交。采用現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約擔保必須通過中標人基本賬戶以銀行轉賬方式提交;采用銀行保函或專業擔保公司保函或保險合同形式的履約擔保必須提供銀行出具的保函或專業擔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險公司出具的保險合同原件。
注:《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管局關于深入推進建設工程保證保險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規〔2019〕8號)規定:“嚴格落實國務院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工作要求,積極推行工程擔保制度,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專業擔保公司、保險機構作為工程擔保保證人開展工程擔保業務。建筑企業可以銀行保函、專業擔保公司擔保函、保證保險等方式替代現金繳納各類保證金,任何單位不得無故拒絕。”
三、專用合同條款10.1變更的范圍:4)變更辦法
更正為“變更辦法按《隆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隆昌市政府投資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