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政總院吳川市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三期)設計類勞務服務采購公告
廣州市政總院吳川市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三期)設計類勞務服務 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該□施工□貨物 ■服務項目實施公開采購活動,采用□競爭性談判(磋商)□競價■詢比采購方式公開邀請合格供應商參加本項目采購競爭。
1.采購項目簡介
1.1采購項目名稱:廣州市政總院吳川市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三期)設計類勞務服務
1.2項目編號:25-255-2-M
1.3采購人:廣州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
■1.4采購代理機構:廣東粵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5資金來源:企業自有資金
1.6最高限價:人民幣504.20萬元
1.7采購項目概況:吳川市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三期)勘察設計涉及吳川市下轄的 10 個鎮和3個街道(大山江街道、海濱街道、塘尾街道、黃坡鎮、蘭石鎮、淺水鎮、覃巴鎮、塘鎮、王村港鎮、吳陽鎮、樟鋪鎮、長岐鎮、振文鎮),工程內容包括新建排污管網主管長度約242908米,支管長度約671317米,新建污水處理設施總處理規模約15845m3/d。
□1.8標段劃分: /
2.采購內容和范圍
2.1采購內容和范圍:
確定一家合格的成交供應商。本項目需要勞務人員進行現場對接反饋、現場摸查,并完成所有階段的勞務繪圖工作以及施工現場配合等工作。
勞務分包內容為:
(1)資料收集、現狀調查:配合設計人進行各類報建報規的溝通協調和調查對接;
(2)勞務繪圖工作:配合設計人員進行調查對接、完成設計階段的繪圖及概預算配合編制等勞務工作;
(3)施工配合:本項目需要人員駐場現場配合施工,發現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對設計人員進行反饋,并協助對圖紙進行調整或變更。
2.2項目工期:□計劃工期 □交貨期■服務期為供應商按我司進度及質量要求提交初審成果、最終成果,需滿足我司對工程進度的要求。
2.3地點:□建設地點□交貨地點■服務地點位于 吳川市(采購人指定地點)
2.4質量要求:□施工質量要求 □貨物質量標準或主要技術性能指標■服務質量要求或服務標準如下:按主合同要求
2.5其他:□安全目標如下: /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當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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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應商應當具備資質 / 。(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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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應商應當具有 / 年 / 月至今承接過同類項目的業績。(同類項目是指: / )(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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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擔本項目的主要人員要求:
1)技術人員:■給排水工程:須具備不少于1名技術人員(非項目負責人),要求具備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助理工程師或以上職稱,或具備相關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專或以上學歷;■結構工程:須具備不少于1名技術人員(非項目負責人),要求具備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助理工程師或以上職稱,或具備相關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專或以上學歷;■電氣工程:須具備不少于1名技術人員(非項目負責人),要求具備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助理工程師或以上職稱,或具備相關專業(或相近專業)大;蛞陨蠈W歷;
2)項目負責人:須具備給排水相關專業(或相近專業)工程師或以上職稱,或具備給排水相關專業(或相近專業)本科或以上學歷。
注:以上人員須相關證書和具有近六個月任意1個月(扣除發布公告當月往前順推)在本單位繳納的社保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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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要求:
1)供應商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成立并合法存續的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市場監督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