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25年度泰州市海陵區罡楊鎮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建設項目(財政補助)招標節余資金增做工程(含高效節水)標段招標公告
2025年度泰州市海陵區罡楊鎮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建設項目(財政補助)(項目名稱)2025年度泰州市海陵區罡楊鎮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建設項目(財政補助)招標節余資金增做工程(含高效節水)標段(標段名稱)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2025年度泰州市海陵區罡楊鎮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建設項目(財政補助)(項目名稱)已由江蘇省財政廳、江蘇農業農村廳、泰州市農業農村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江蘇省財政廳、江蘇農業農村廳以蘇農復[2024]91號同意列入先建后補試點,泰州市農業農村局以泰農建[2025]8號文(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泰州市罡楊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來源為區級及以上財政資金,不足部分由罡楊鎮自籌資金補足),項目出資比例為100%,資金落實情況為已落實,招標人為泰州市罡楊鎮人民政府,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駿通建設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2025年度泰州市海陵區罡楊鎮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建設項目(財政補助)招標節余資金增做工程(含高效節水)標段(標段名稱)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建設地點:泰州市海陵區罡楊鎮。
2.2項目建設規模:300ZLB-4新建(BZ-08);300ZLB-4新建(BZ-28);U80明渠新建(1.975km);T渠新建(3.078km);新建暗涵φ800;分水閘(10座);放水口(102座);跨渠橋(51座)。
2.3本標段工期要求:140日歷天。
2.4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2025年度泰州市海陵區罡楊鎮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建設項目(財政補助)招標節余資金增做工程(含高效節水)標段,對罡楊鎮6個村實施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建設。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建設泵站、電灌站,襯砌U型明渠、梯形渠道、排水溝,建設農橋、過路涵、涵閘、斗渠分水閘、農渠放水口、跨渠便橋,鋪設田間道路、機耕路,土地平整等。實施范圍包括:罡楊鎮馮官社區、夏莊村、楊莊社區等6個村(或社區),具體內容以工程量清單和施工圖紙為準。
2.5本標段合同估算:271.352370萬元。
2.6付款方式:①合同簽訂進場施工后,預付簽約合同價的30%;工程進度付款根據合格工程進度的80%按月支付工程款;單項工程驗收合格后組織分階段跟蹤審計報賬,工程結算核對并經雙方確認簽字后付至雙方確認價的97%;余款(3%的質保金)在工程竣工二年并經復驗合格后付清(不計息)。工程款撥付按照《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關于完善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有關辦法的通知》、《江蘇省農田建設項目管理實施辦法》、《江蘇省農田建設補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執行;如因上級財政資金下達等相關原因不能按時足額支付的,招標人將不承擔違約責任。
②中標人應按照國務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及地方相關規定要求支付農民工工資,如不按照文件規定發放農民工工資,將暫停支付工程款,直至中標人按規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為確保按月足額撥付農民工工資,中標人須開設農民工專戶,用于保障農民工工資款的撥付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每次撥付工程款,按工程款的 20%撥至農民工工資專戶;如不足,中標人需向發包人提出書面申請,按申請金額撥至農民工工資專戶。承包人原因導致招標人未能及時撥付相應人工費的,承包人仍需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不得以任何借口延遲支付。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資質最低要求: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資質),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最低要求: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建造師及以上注冊證書,項目經理須無在建工程(無在建工程的標準執行江蘇省水利廳蘇水基【2016】17號文件)(資格),具備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繳納社會保險;
②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③在其他企業擔任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