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新區中和街道雙龍社區GX2019-22(05071)商服、城鎮住宅項目地塊二施工展示區停車場及周邊綠化提升工程標段招標公告
高新區中和街道雙龍社區GX2019-22(05/071)商服、城鎮住宅項目地塊二施工展示區停車場及周邊綠化提升工程標段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1.1本招標項目高新區中和街道雙龍社區GX2019-22(05/071)商服、城鎮住宅項目地塊二施工展示區停車場及周邊綠化提升工程標段已由成都高新區發展改革和規劃管理局以川投資備【2207-510109-04-01-883526】FGQB-0455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成都高新區陸肖軌道城市發展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國家投資-非政府投資,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 成都高新區陸肖軌道城市發展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1.2本招標項目由 成都高新區發展改革和規劃管理局 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川投資備【2207-510109-04-01-883526】FGQB-0455號 )的招標組織形式為自行招標。招標人選擇的招標代理機構是/。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標段(項目)名稱:高新區中和街道雙龍社區GX2019-22(05/071)商服、城鎮住宅項目地塊二施工展示區停車場及周邊綠化提升工程標段。
2.2招標主體:成都高新區陸肖軌道城市發展有限公司。
2.3建設地點:成都市高新區中和街道雙龍社區5組。
2.4項目概況:本項目景觀面積約6905㎡,其中硬質景觀面積約2867㎡,園林綠化面積約4038㎡。
2.5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所示全部內容,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硬質景觀工程:主要包括停車場入口外側的景墻、中心水景結構及飾面,園區內景觀小品等景觀工程。
(2)綠化工程:主要包括圖紙范圍內的種植土回填及造型,喬木、灌木、地被、草坪、花境栽植,以及植物的包活養護管理;負責園林綠化相關的二次土方工程施工,回填標高以景觀設計標高為準(開挖邊線與紅線范圍的原始土方景觀需結合現場綜合考慮,若圖紙有要求按圖紙施工);負責園林綠化之專用灌溉系統施工。負責總平范圍內造型土、種植土等施工,并負責多余土方清理及外運,負責總平范圍內喬木種植(含保活)及支撐;負責后期喬木的移植工作(移植到陸肖臨近項目)。
(3)負責園林綠化相關的二次土方工程施工完成后的場地平整及建渣清運工作。
(4)負責園林照明系統(專用配電箱、控制箱、燈具及管線、管溝等)施工,并負責從總包單位提供的指定電源接駁點的接駁工作。
(5)園區道路工程:園區車行道及停車位的墊層、基層、面層施工。
(6)圍擋工程:主要包括營銷圍擋的基礎、結構以及面層施工。
(7)負責建施圖范圍外的構筑物(如保安亭等)。
(8)負責景觀與市政交接部位的收口處理。
(9)雨污水管網及井蓋:排水溝、鋪裝裝飾井蓋、手孔井蓋等施工,負責園林綠化有關的管溝、管道井、檢修井、設備基礎、管網、各種井圈及井蓋等施工。
(10)安裝工程:圖紙中所有燈具的安裝及水、電路線管敷設施工,現場配合自來水進行接駁及園區灌溉系統的安裝;負責水景工程施工(含相關的管道鋪設、設備、噴頭安裝及調試,水景效果的調試,水景基礎、基層及飾面層施工);負責從臨近項目的臨時自來水管道接駁。
(11)施工許可手續、外線通道的占用和維護、恢復以及相關手續辦理,景觀道路接駁相關市政道路開口點的手續辦理以及符合屬地政府要求的占道圍擋搭設;臨時排水接駁市政的手續辦理。
(12)停車場道路接駁:從停車場出入口位置道路修建,包括但不限于開口手續辦理、施工占道協調、車行道及人行道修建及在保質期內的路面衛生養護維護管理等。及配合紅線外管線遷改工作。
(13)缺陷責任期:自完成承接查驗交付物業管護單位起計算,24個月,植物負責2年內維護。
(14)負責圖紙深化、施工技術方案及施工組織,竣工圖繪制。
招標人可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對招標具體承包范圍及內容進行調整或另行委托的其他工作內容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投標人不得提出任何索賠。
2.6計劃工期:150日歷天。
2.7標段劃分: 1 個標段,中標單位為 1 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
3.1.1須具有園林綠化工程相應的施工能力;
3.1.2信譽要求:不存在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限制投標的情形;
3.1.3企業注冊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省外企業須提供在有效期內的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已公開的入川信息網頁截圖(如投標人為聯合體,則聯合體所有成員均應具有)。
3.1.4所有投標人(無資質企業除外)應具有針對本標段的《成都市建設領域市場主體基礎信息網絡登記表》(如投標人為聯合體,則聯合體所有成員均應具有)、《成都市建設領域從業人員基礎信息網絡登記表》(如投標人為聯合體,則聯合體所有成員均應具有)。
3.1.5擬派園林綠化工程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具有園林相關專業中級或以上職稱,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 一 級或以上建造師,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不少于3年)作為項目負責人負責過2個已完成類似工程業績(業績要求),須為本單位人員(若為聯合體投標,須為聯合體牽頭人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