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民豐化工原址地塊六價鉻污染風險管控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
重慶民豐化工原址地塊六價鉻污染風險管控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重慶民豐化工原址地塊六價鉻污染風險管控工程已由重慶市沙坪壩區發展改革委員會以重慶市企業投資備案證(2503-500106-04-05-441554)備案建設,項目業主為重慶化醫控股(集團)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國有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國債資金70%、企業自籌30%,招標人為重慶化醫控股(集團)公司及項目業主授權單位重慶天原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投標人中標后與招標人簽訂三方協議。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重慶市沙坪壩區井口先鋒街老山溝166號。
2.2 項目概況與建設規模:
2.2.1項目概況:本項目主要對重慶民豐化工原址地塊六價鉻污染遷移進入嘉陵江的風險進行管控,確保場地內六價鉻污染“不加重,不擴散”。項目建設內容包含但不限于采用“垂直+水平”阻隔方式對場地內中重度污染區域進行阻隔管控、對場地西側輕度污染區域進行修復治理、對場地內重度污染區域六價鉻污染源進行清理控制、在場地內(包含西側山地)合理設置導排水溝以減少地表水的滲入、對穿越場地的原市政泄洪管道污染風險隱患進行整改、對新廠區大壩防洪防滲能力進行提升、對老廠區防滲截流大壩進行病害整治、對原污水處理站及集水井(溝)進行提升改造、對廠區內原家屬區(49-2-14號)修建阻隔墻及外出通道、建設長期監測設施及智慧監控體系等手段措施,有效阻斷場地內六價鉻污染的遷移,并需要在項目完成后進行管控效果監測,確保至效果評估驗收時嘉陵江江邊的監測井地下水六價鉻濃度達到小于等于0.5mg/L、總鉻濃度達到小于等于1.5mg/L,通過風險管控后效果評估,達到污染地塊風險管控的目標,通過主管部門驗收。項目設計建設同時需配合沙濱路臨時道路的設計及施工。
2.2.2 建設規模:重慶民豐原址場地管控區域面積296370m2(約445畝),其中,西側山地、原辦公生活區及廠前區等區域面積約100000m2,新老廠區等污染區域面積約200000m2、污染區域周長約2100-2400m;垂直阻隔建設深度約7-31.5m,阻隔方式可以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帷幕灌漿、地下連續墻、自凝灰漿復合HDPE膜柔性防滲體系等;水平阻隔區域面積含中重度污染區域,阻隔方式可采用包括但不限于HDPE防滲膜、水泥混凝土硬化覆蓋等(硬化面積不少于117000 m2);排水溝總長約4000-4500m;穿越場地市政泄洪管道長度約2000m;老廠區大壩長度約520m,新廠區截流堤壩長度約580m,老廠區大壩上游端頭處還有約50m原石壘堤壩需完成防滲強化;場地內外一共有9口集水井;擬建監測井12口及智慧監控體系,做到對場地地下水的實時監控和智能巡檢;對污水處理站和集水井(溝)設備設施及建筑整體進行提升改造;對項目建設期間產生的污水進行合法合規處置;在場地內建設實驗室、智慧化場地中心控制室、污染治理宣教中心;在污染場地與廠區內原家屬區49-2-14號(解放軍宿舍)之間修建隔離圍墻(約200米),另修建一條長約1000米的出行道路,實現人員車輛與污染場地的有效隔離等。地面硬化要求采用水泥混凝土硬化,規格為C25、厚20cm(所有工程量最終以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備案的風險管控實施方案為準)。
2.3 本項目工程總投資金額:約12416萬元;
本次招標項目合同估算金額:約11119.47萬元。
2.4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勘察(詳勘及后續補充勘察)、環保優化方案編制、風險管控實施方案編制、設計(含風險管控方案深化設計、施工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工程施工及工程實施期間(開工令下達后次月直至監測期結束)的污水處置、管控效果自評估(含施工期間的相關檢測、監測)、設備購置并安裝、直至符合經招標人核準的《重慶民豐化工原址地塊六價鉻污染風險管控實施方案》的標準、竣工驗收合格及修復治理區域不少于100畝(以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備案的實施方案為準)并達到建設用地二類用地標準、缺陷責任期內的保修、移交、備案等相關資料的辦理等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全部工作,并對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和造價等全面負責。
2.5 工期要求:440日歷天,若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求開展監督性監測,監督性監測時間另算。
3.政府采購工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3.1.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同時具備以下資質:
(1)設計資質要求:具有建設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環境工程通用專業設計甲級資質或環境工程設計專項(污染修復工程)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2)施工資質要求:具有建設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一級和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3.1.2 投標人還應在人員、業績、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實施能力,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內容。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成員方總數量不超過3家;
(2)聯合體牽頭人須具有建設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3)聯合體成員單位均需具備前述設計或施工資質要求中的至少一項;
(4)聯合體協議書中須明確各方承擔的任務安排。
.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給予經濟補償。 給予經濟補償的,招標人將按如下標準支付經濟補償費:
4.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