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開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浙江公司綜合能源浙江定海環島工業集中供熱項目PC總承包工程公開招標,項目招標編號為:CEZB250610801,招標人為國能(浙江)綜合能源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國能(浙江)綜合能源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招標代理機構為國家能源集團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項目概況:
本項目的供熱范圍為舟山國家遠洋漁業基地(小微企業示范園、重點企業園)和定海工業園(新材料產業園、定海工業園本級、糧食產業園)。本項目從國能浙江舟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舟山電廠”)接出DN900蒸汽供熱管道,沿原出廠供熱主管敷設至舟山遠洋漁業基地,先后沿鴨東線、碇下線后到達定海工業園區(本級)然后變徑為DN800后繼續沿碇下線、鴨東線敷設至岑港街道的定海工業區(糧食產業園),并接支線至沿線用戶,支線最大管徑為DN500。本項目供熱管道路由總長度約42.35km,管道設計最大供熱能力為464t/h。本工程供熱管道電廠至東方印染段設計壓力為2.5MPa(g)、設計溫度為350℃,東方印染至糧食產業園段設計壓力為2.5MPa(g)、設計溫度為300℃,屬城鎮供熱公用管道范疇,GB2類壓力管道。本工程舟山電廠至東方印染段架空蒸汽管道采用低中壓鍋爐用無縫鋼管GB/T3087-2022,材質為20鋼;東方印染至糧食產業園段架空蒸汽管道采用螺旋焊縫鋼管(GB/T9711-2023),材質為L245(其中富翅門公鐵橋兩側60m范圍內采用低中壓無縫鋼管GB/T3087-2022),材質為20鋼)。埋地管外套管采用螺旋縫焊接鋼管GB/T9711-2023,材質為L245;芯管采用低中壓鍋爐用無縫鋼管GB/T3087-2022,材質為20鋼。
招標范圍:浙江公司綜合能源浙江定海環島工業集中供熱項目PC總承包工程A標段公開招標項目,工程范圍內的所有設備和材料采購(工業測量與控制系統和工控室中招標人提供內容之外)、施工、安裝、調試、試運行、消缺、安裝監檢取得壓力管道使用登記證、沿線政策處理、對招標人人員進行運行維護方面的培訓,配合招標人完成性能考核試驗、驗收、相關報審,以及與本項目相關的其他內容。
A標段(電廠-定馬線段):從國能浙江舟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舟山電廠”)接出DN900蒸汽供熱管道,沿原出廠供熱主管翻山敷設至舟山遠洋漁業基地,之后沿優品園路、興業路、攬洲路以及規劃二路到達鴨東線,接著沿鴨東線敷設至三江碼頭污水處理廠南側下穿鴨東線后翻越白鶴山然后下穿定馬線的固定點后位置。該標段均為DN900蒸汽管,管線長約10.8km,其中架空長約7.9km,埋地長約2.9km(含與原出廠供熱管道山體并行段長約3.1km)。
招標主要內容
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供熱蒸汽管道施工安裝。包括不限于管道、管件、補償器、法蘭、閥門、預留接口、支架、保溫、防腐、保護層、基礎、鋼結構、鋼板支護、檢修平臺、山體邊坡治理、計量儀控設備、防雷接地、犧牲陽極陰極保護裝置、排水、電纜、安全警示標志、防護措施、土方換填及外運、非開挖施工、去工業化設施、各類安全保護措施等;用戶側減溫減壓及計量系統,及相關土建、電氣、儀控、安裝等;智慧管網系統接口安裝及配合等及其他所有系統的施工安裝。包括相關的報檢、金屬管道無損檢測、防腐、壓力試驗、吹掃及調試、試運行、竣工驗收等;做好壓力容器及所有熱力系統含安裝告知以及安裝監檢并在投運前取得壓力管道使用登記證等;每個施工標段都需配置全路段、全過程攝像實時監測,相關數據按招標人要求上傳至浙江公司在線安全監控系統;管道施工期間的進出場措施(不限次數)。
2.本工程所需設備和材料:工業測量與控制系統和工控室為招標人提供,其他均由投標人負責。投標人負責為工業測量與控制系統和工控室提供安裝接口配合及施工調試便利條件。
3.與本項目有關的政策處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政策處理工作協調及賠償標準確認(地方以往項目補償標準:投影及開挖部分10.1萬/畝,臨時占地0.9萬元/畝,該項賠償為清單內報價,屬總價包干內容),永久和臨時用地協調和相關手續辦理;
(2)農田段政策處理賠償及恢復(包括不限于:永久借地費、施工便道及臨時借地費、復耕保證金和相關手續辦理(其中復耕保證金未在清單中報價,為投標人開工前需繳納的保證金,取費標準:水田:20萬元/畝,旱地:15萬元/畝,除耕地、林地以外的農用地:7.5萬元/畝;永久基本農田:20萬元/畝;投標方根據施工占用耕地情況,向政府相關部門繳納相應的復耕保證金,待復耕驗收達標之后返還,因復耕不滿足要求,導致的扣款由投標方全額承擔);
(3)水域段政策處理賠償及恢復(包括不限于:水域(養殖塘)永久借地費、水域(養殖塘)施工便道、臨時借地費和相關手續辦理);
(4)林地段政策處理賠償及恢復(包括不限于:施工便道及臨時借地費、綠化恢復費用及相關手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