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國鐵塔太原市分公司2025年國家環境工程技術中心管道施工采購項目詢比公告
中國鐵塔太原市分公司2025年國家環境工程技術中心管道施工采購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詢比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
1.1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中國鐵塔太原市分公司2025年國家環境工程技術中心管道施工采購項目,CICDI-SXTT-2025-1600
1.2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中通服咨詢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詢比條件。
1.5采購項目概況:本項目采購管道建設修復、人井施工、掘路修復等施工服務。
1.6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1.7中選單位數量及中選份額:中選人數量為1個,中選份額為100%。
1.8本項目設置最高應答限價:最高應答限價為定額基準價格的100%,應答報價超過最高應答限價的,其應答將否決。
1.9項目預算:不含稅194.94萬元,稅率9%,含稅212.48萬元。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采購范圍:本項目采購管道建設修復、人井施工、掘路修復等施工服務。
2.2計劃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完工。
2.3建設地點:山西省太原市。
2.4質量要求:滿足國家、行業規定及鐵塔公司要求。
2.5安全目標:滿足國家、行業規定及鐵塔公司要求。
3.參選人資格要求
3.1參選人基本資格要求:
(1)參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2)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應答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應答;
(3)參選人的股東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應答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應答;
(4)參選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應答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應答。
3.2發票要求:本項目合同履行時要求參選人向采購人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出具能向采購人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承諾函或證明文件。
3.3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2年11月11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20年11月1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2020年11月1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為準),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9)被中國鐵塔山西省分公司及其各市分公司列為“禁止交易企業”的;
(10)被納入中國鐵塔及山西鐵塔同類產品或服務黑名單的;
(11)與其他供應商的“文件制作機器碼”或“文件創建標識碼”一致的情形。
(12)參選人與采購文件中明確的客戶為同一企業(即具有相同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的情形。
3.4資質要求:參選人須具備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注: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號)的規定換發或頒發的資質證書根據資質對應關系按照上述原則認定。
3.5參選人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注:須提供證書掃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