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都市大溪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監理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宜都市大溪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已由宜都市發展和改革局以(都發改審批[2025]238 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為爭取上級專項資金和自籌資金,招標人為宜都市國通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國宏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概況:
(1)渠道工程:整治主干渠道85.84千米,同步實施渠道清淤、險工段加固。
(2)渠系建筑物:新建125座水閘電動機,修復現狀渡槽14座,更換老舊閘門43扇、啟閉機58臺。
(3)其他工程:在灌區主要控制性節點和分水口增設計量設施130處,建設智慧水利平臺。通過系統改造,恢復和改善灌溉面積21800畝。
2.2 招標范圍:宜都市大溪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施工階段和保修階段的全過程監理服務。
2.3 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一個標段。
2.4招標控制價:按《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發改價格[2007]670號)收費標準的40%計取。
2.5 監理服務期:施工階段監理服務期至工程結算審計結束后止;保修階段監理服務期為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 2 年。
2.6 工期控制目標:同各單項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7 質量控制目標:達到國家和行業相關現行規范驗收的合格標準。
2.8 項目安全要求:達到《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合格標準;嚴格按合同專用條款和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條款的約定執行,杜絕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項目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如下(詳細內容 和要求見招標文件):
3.1 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投標人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投標,投標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上傳有效的營業執照原件彩色掃描件或電子營業執照)
3.2 投標人須具備水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上傳有效的資質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或電子資質證書)
3.3 擬派本項目的監理人員不得少于5人,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