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南太湖新區康山片區域排澇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咨詢服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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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南太湖新區康山片區域排澇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咨詢服務發包公告
1. 發包條件本項目為全流程電子服務類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方式】
本發包項目湖州南太湖新區康山片區域排澇工程已由湖州南太湖新區管委會以初步設計以《關于湖州南太湖新區康山片區域排澇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湖新區審批〔2025〕68號文批準,項目業主為湖州南太湖新區城市建設發展中心,發包人為湖州南太湖新區城市建設發展中心,代建單位為湖州經開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發包代理機構為建經投資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發包條件,現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咨詢服務進行公開發包,項目發包項目編號為hzgq202511229-1。
2. 項目概況與發包范圍2.1項目工程規模:項目建設位于湖州南太湖新區西南分區內,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新建/擴建閘 (站)2 座,整治河道 13.91 公里等。本工程為 IV 等工程;防洪標準采用內港 20 年一遇,區域內地面高程不低于3.8m;排澇標準采用20年一遇,1天暴雨一天排出。本工程的概算投資約為30292.98萬元。
2.2發包范圍:按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要求,完成湖州南太湖新區康山片區域排澇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咨詢服務,最終通過環保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并取得批復。
2.3服務期限:接到發包人通知后45日歷天內提供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成果資料,直至通過環保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主持的技術評估,最終取得相關部門的審批批復。注:以上工期不包含發包人確認時間及政府審批時間。
2.4質量要求:合格。結果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各種技術規范、強制性標準要求。
2.5 發包規模:本次發包項目金額為24.6萬元。
3. 競包人及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3.1競包人資格要求:已在中國境內注冊,在法律上、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的獨立法人,且具有承擔本項目能力的企業。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競包。
3.3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具有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3.4本工程拒絕項目負責人在競包截止日前有與工程建設相關不良行為記錄正在被公示;拒絕項目負責人競包截止日前一年內受到有與工程建設相關的行政機關罰款及以上的行政處罰的參與本工程競包。
3.5其他要求:
(1)其他內容詳見發包文件第二章1.4競包人資格要求條款,
(2)本項目采用電子發競包,競包單位在制作電子競包文件前須在湖州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完成相關注冊。
4. 發包文件的獲取4.1 已注冊用戶,請登錄湖州市綠色采購服務平臺(http://www.hzlscgfw.cn/)—“供應商登錄”,下載獲取后綴名為“HZCQZF”的交易文件(即本項目發包文件)。
4.2 未注冊用戶可通過發包公告中附件下載獲取發包文件進行查看咨詢。
4.3注冊咨詢、技術服務電話:0572-2375013;CA鎖辦理(電話:4000878198)http://www.hzlscgfw.cn/xzzx/20220505/a59accbb-5de7-4e4e-b7b8-e6c1166375ea.html。
5. 競包文件的遞交5.1 競包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競包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年12月1日14時00分。競包人應在競包截止時間之前,登錄湖州市綠色采購服務平臺-供應商登錄-上傳響應文件模塊,上傳CA加密后的電子競包文件。
5.2 逾期上傳電子競包文件的,發包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