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墟遺址王陵區環境整治工程監理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殷墟遺址王陵區環境整治工程監理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殷墟遺址王陵區環境整治工程監理項目 招標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 恒信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安陽市文昌大道與平原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長明苑)獲取招標文件,并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 9 時 00 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HXZB】20250739;
2、項目名稱:殷墟遺址王陵區環境整治工程監理項目;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預算金額:150944元
5、采購需求:工程施工和保修階段全過程監理
6、服務期限:從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及保修階段
7、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二、申請人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供應商基礎性資格要求;供應商自行承諾并承擔后果,承諾書不實的,按《政府采購法》有關提供虛假材料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供應商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并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文物保護工程監理(業務范圍包含古文化遺址古墓葬)乙級及以上資質,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服務能力。
3.2項目人員:
(1)擬派項目總監應具有文物保護工程責任監理師資格并在本單位任職,總監理工程師不能同時在跨省轄市的項目上任職,其他情形執行(豫建建[2012]35 號)第十七條規定。需提供勞動合同及2025年1月1日以來任意1個月在本單位繳納的有效社保證明。
(2)現場監理部成員不少于3人,且監理部成員中至少有一名具有文物保護工程責任監理師資格的人員駐現場辦公(提供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