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印江縣城鄉供水特許經營項目(二次)
印江縣城鄉供水特許經營項目(二次)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印江縣城鄉供水特許經營項目 已由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以 印府函〔2025〕06 號 批準實施,招標人為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水務局 ,項目資金來自 特許經營者出資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特許經營權 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合作內容:本項目為存量資產特許經營權轉讓項目,擬采用“轉讓-運營- 移交”的運作方式。特許經營者負責存量資產的運營維護,通過收取自來水費收回投資并獲得合理利潤。本項目存量資產包括17個街道(鄉、鎮)30個水廠及1044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點(含配套管網);本項目不涉及新建改擴建環節,鼓勵民營企業積極參與項目。
2.1特許經營服務范圍:覆蓋印江縣17個街道(鄉、鎮)30個水廠及1044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點。
2.2經營權期限:30年。
2.3項目總投資:本項目總投資為55567.02萬元(其中存量資產經營權評估價值55487.02萬元,其他費用80.00萬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申請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具體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具體要求:提供經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 2023 年度或202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2025年12月開標前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新公司成立不足一年(以營業執照成立日期為準)的不作財務要求。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具體要求: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或者具有同類項目履約的經驗承諾(自行承諾;格式自擬)。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