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市場周邊環境綜合整治項目
南市場周邊環境綜合整治項目
競爭性談判公告
項目概況
南市場周邊環境綜合整治項目的潛在供應商請登陸“如東縣限額交易平臺-項目投標方”下載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12月4日下午15時00分前提交投標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南市場周邊環境綜合整治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采購預算價:59.848353萬元。
最高限價:54.315782萬元,含暫列金4萬元,投標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作無效投標處理。
采購需求:具體詳見本采購文件發布的“第二章 采購項目要求”。
合同履約期限:30日歷天。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是。
本項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二、投標供應商資格要求(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通用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無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信用記錄。(響應文件中無需提供證明材料)
3.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屬于專門面向中小微型企業采購。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監獄和戒毒企業(簡稱監獄企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供應商按要求填寫并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或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
(二)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投標人資格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
2.投標供應商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以上(含二級)注冊建造師且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即 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b、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