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永定河水系連通工程(二期)施工第二標段工程信息化設備采購項目
公告
公告標題:河北省廊坊市永定河水系連通工程(二期)施工第二標段工程信息化設備采購項目
公告內容:競 爭 性 談 判 邀 請 書
編號:SCFA00000075218
各報價單位 :
本次競爭性談判為中國交通信息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對《河北省廊坊市永定河水系連通工程(二期)施工第二標段工程信息化設備采購項目》進行的采購。相關要求如下:
一、概要項目名稱:河北省廊坊市永定河水系連通工程(二期)施工第二標段工程信息化設備采購項目。
采購內容:工程信息化設備采購,主要包含時鐘同步裝置、語音報警裝置、VPN、工業防火墻、隔離網閘、堡壘機等,報價人按要求向采購人提供貨物的產品供貨、出廠檢驗、包裝發貨、運輸、保險、交貨、裝卸、現場指導安裝和監督、質量驗收與測試、試驗試運行、產品性能確認、人員培訓、質量保證期內的系統維護工作。
工程質量保修期:自驗收合格后 2 年。
項目最高限價: 91.5萬元
報價人資格要求:
1、報價人應是在中國注冊的企業法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具有固定的經營辦公場所,并提供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基本存款賬戶信息復印件、一般人納稅證明、經營辦公場所租賃或購買合同等材料的復印件)。
2、報價人應具備履行合同所需的財務能力,財務會計制度健全,須提供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或蓋報價人財務章或公章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3、報價人須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至少1個已完成類似項目的有效業績。有效業績的定義為:(1)單個業績合同額不低于人民幣90萬元;(2)合同內容應為信息化類設備,包括設備采購、設備安裝、設備集成及實施;(3)需提供該業績合同的復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頁、清單頁、總金額頁、簽字頁、雙方蓋章頁);(4)所有業績證明文件在必要時需提供紙質原件備查。
4、報價人應為主要設備(標★項設備)的原廠商或原廠授權代理商。如是代理商,應提供主要設備原廠商針對本項目出具的授權證明和原廠商售后服務承諾函。投標人如是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證明文件(如知識產權證書、商標文件等)和制造商售后服務承諾函。
5、報價人應具有完成項目實施的團隊及經驗、能力,其中:
(1)項目經理1名,須具有1個或以上的同類型項目的管理經驗,管理負責過的項目業績須附證明其所任職務的企業文件或用戶證明復印件,出具在投標單位最近12個月社保證明,身份證復印件(含正反面)、學歷或學位證;(2)團隊其他成員應出具在投標單位最近6個月社保證明,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含正反面)、學歷或學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