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凈水處理站、污水處理站、民警食堂凈水設備、太陽能熱水器及排污設施維護保養服務——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凈水處理站、污水處理站、民警食堂凈水設備、太陽能熱水器及排污設施維護保養服務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海口市美蘭區藍天路31號名門廣場北區B(6~9)座2907房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5日上午9:30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HNHG-2025-63
項目名稱:凈水處理站、污水處理站、民警食堂凈水設備、太陽能熱水器及排污設施維護保養服務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261000.00元
最高限價:261000.00元
采購需求:完成凈水處理站、污水處理站、民警食堂凈水設備、太陽能熱水器及排污設施維護保養服務,其他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購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根據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的規定,政府關于強制采購節能產品、信息安全產品和優先采購環境標志產品的實施意見,以及根據《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和《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的相關規定等文件,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3.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