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周王廟智能制造產業園配
周王廟智能制造產業園配套用房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周王廟智能制造產業園配套用房項目已海寧市發展和改革局以2506-330481-04-01-224008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 自招標人自籌,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業主為海寧市融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招標人為海寧市融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浙江錢塘星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代建),委托代理機構為浙江國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 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周王廟智能制造產業園配套用房項目(標段名稱)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本項目投資估算4234.55萬元,工程概算4234.55萬元,其中建安工程造價2461.9萬元,建設規模:本項目總建筑面積約5681.17平方米(其中1#樓地上建筑面積約2372.84平方米,2#樓地下建筑面積約165.5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積約3142.77平方米)。室外總面積約4880平方米,其中瀝青道路及鋪裝面積約3593平方米,綠化面積約1287平方米;De50-De300雨水管道長度約876米,De110-De300污水管道長度約409米等,具體詳見施工圖紙。建設地點:海寧市周王廟鎮桑梓路東側新豐路北側。
2.2招標范圍:周王廟智能制造產業園配套用房項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樁基、基坑圍護、土建、安裝、暖通、室外附屬等施工圖范圍內的全部施工內容及相關配套,具體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招標標準預算價約***萬元。
2.3施工總工期:450日歷天。
2.4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是?否
2.5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原因及適用條款)
2.6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2.6.1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2.6.2本標段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投標的,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3.2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3自2022-01-01以來□承接過?完成過單項合同金額為1700萬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廠房除外)1個及以上(時間以竣工驗收資料為準)業績,業績證明材料應同時包括以下3項目:
(1)中標通知書(經備案)或施工許可證(可二選一);
(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必須提供);
(3)竣工驗收相關資料(必須提供)。提供的資料應能反映工程規模及造價,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載的證明內容不能完全體現業績要求的,需同時提供其他相關的竣工驗收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驗收階段及之后簽署的工程資料,如竣工圖、工程價款最終結算憑證等)或業主證明。以上資料提供原件掃描件;注明“經備案”的證明材料必須經備案,但是業績所在地的公共資源中心不在中標通知書上蓋備案章的,可以提供當地交易中心網站中標公告網頁截圖和中標通知書。如所提供的資料未能反映招標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標人的處理方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