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方家河片區排水防澇綜合治理(一期)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標段招標公告
方家河片區排水防澇綜合治理(一期)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標段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1.1本招標項目方家河片區排水防澇綜合治理(一期)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標段已由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以成華發改審批【2025】112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成都市成華區農業和水務局,建設資金來自國家投資-政府投資,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成都興蓉市政設施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1.2本招標項目由成都市成華區發展和改革局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成華發改審批【2025】112號)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招標人選擇的招標代理機構是四川明清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本標段行政監督部門為成華區住房建設和交通運輸局,采用“評定分離”方式進行評標定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概況:方家河片區排水防澇綜合治理(一期)項目,建設內容包括河道拓寬650m,河底改造1120m,青龍路分洪通道350m,橋涵改造3座,鐵路箱涵改造400m,分洪通道1100m,擋墻增高550m,局部拓卡150m,河道清淤5500m,排澇泵站改造2座,新增智能閘門1座。
2.2建設地點:位于成華區,東至青獅路,南至杉板橋路,西至川陜路,北至東風渠。
2.3服務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委托項目工程缺陷責任期滿。其中,
(1)勘察服務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5日歷天內完成所有勘察及成果提交工作;
(2)設計服務期限:
1)簽訂合同后35個日歷天內提供相關方案、初步設計及概算文件;
2)從初步設計(含概算)文件審查通過后 40個日歷天內完成所有施工圖設計及技術文件編制工作。
(3)工程監理服務期:施工工期(以施工單位的施工工期為準)+缺陷責任期,施工工期以實際開工、竣工日期為準;
(4)造價咨詢服務期限:
1)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編制服務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項目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編制完成為止。
2)施工全過程造價控制服務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全過程造價控制服務工作完成為止。
3)竣工結算審核服務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結算審核服務工作完成為止。
2.4招標范圍:本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包括以下內容:勘察、設計、監理、造價咨詢(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編制、施工全過程造價控制、竣工結算審核)服務等工作內容。
2.5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
3.1.1 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1.2 須為:
(1)勘察資質: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的單位;
(2)設計資質: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甲級及以上和工程設計水利行業(河道整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的單位;
(3)監理資質: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級及以上和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的單位;
3.1.3 信譽要求:不存在投標人須知第 1.4.3 項規定的限制投標的情形;
3.1.4 所有投標人應具有針對本標段的《成都市建設領域市場主體信用記錄(評價)網絡登記表》(若投標人為聯合體,則聯合體成員中的勘察、設計、監理單位應具有)、《成都市建設領域從業人員信用記錄(評價)網絡登記表》(若投標人為聯合體,則聯合體成員中的監理單位應具有);
3.1.5擬派往本項目的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總負責人需為本單位人員(若為聯合體投標,須為聯合體牽頭單位人員),擬派往本項目的項目咨詢總負責人不得由專業咨詢負責人兼任。
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總負責人資格要求:須具有注冊公用設備(給水排水)工程師證書,且具有給排水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專業咨詢負責人要求
(1)造價咨詢負責人:須具有注冊造價工程師(或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須為本單位人員(若為聯合體投標的,須為造價咨詢單位人員);
(2)工程監理負責人(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須具有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專業:市政公用工程)注冊證書,須為本單位人員(若為聯合體投標的,須為監理單位人員);
(3)勘察負責人: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證書,須為本單位人員(若為聯合體投標的,須為勘察單位人員);
(4)設計負責人:注冊公用設備(給水排水)工程師證書,須為本單位人員(若為聯合體投標的,須為設計單位人員)。
3.1.6 財務要求:無
3.1.7 業績要求:
(1)勘察資質單位: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已完成或正在勘察或新承接的項目共不少于1個類似工程業績。
類似工程業績是指:2022年01月01日以來,已完成或正在勘察或新承接的單個項目總投資不低于1億元的工程勘察業績。(若為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協議中承接勘察工作的單位提供)
(2)設計資質單位: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已完成或正在設計或新承接的項目共不少于1個類似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業績是指:2022年01月01日以來,已完成或正在設計或新承接的單個項目總投資不低于1億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設計業績。(若為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協議中承接設計工作的單位提供)
(3)監理資質單位: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已完成或正在監理或新承接的項目共不少于1個類似工程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