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華安縣城區排水提升工程(二期)—城區排水防澇能力提升工程(農林路、大同西路)答疑紀要
華安縣城區排水提升工程(二期)—城區排水防澇能力提升工程
(農林路、大同西路)答疑紀要
致各潛在投標人:
一、招標文件的澄清:
問題1:根據閩建筑(2022)3號文,請代理提供招標控制價xml。
問題2:請提供招標控制價xml。
回復:招標控制價xml已上傳至工程項目交易系統,請投標人自行下載。
問題3:招標公告中本項目的投標人資格要求: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壹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該項目預算審核為67298863.33元,且該工程內容為城區排水防澇能力提升工程(包含2條市政道路及連接線),屬于非綜合市政工程。而市政工程資質標準中二級資質可承擔的范圍并未對非綜合工程設定合同額限制。請問:設定市政一級資質要求的主要依據是什么?請明確本項目用于確定企業一級市政資質的相關數據和標準是什么?同樣性質的工程造價也是差不多的工程漳州市其他縣級采用的是三級市政就能參與投標,而本項目卻要用一級市政資質,是否在有意排斥其他潛在投標人?為更充分地促進公平競爭請澄清放寬資質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