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瑞鼎)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項目(瑞鼎)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項目(土建工程)工程總承包公告
招標公告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瑞鼎)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項目(土建工程)工程總承包已由尤溪縣發展和改革局以閩發改備【2025】G110128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福建省尤溪瑞鼎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企業自籌,招標人為福建省尤溪瑞鼎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為福建省閩招咨詢管理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完成項目備案,項目投資估算或投資概算金額土建工程6501.64萬元,現對該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項目建設地點:尤溪縣城關鎮城南工業集中區東南側地塊;
2.2 項目建設規模:本項目總用地面積33599平方米,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1棟綜合樓2777.8平方米,5層,磚混結構;破碎車間料倉11620平方米,采用鋼構廠房;攪拌樓706.6平方米,3 層,磚混結構;樣品車間1098平方米,采用鋼構廠房;生產車間2206平方米,采用鋼構廠房;成品堆場:堆放機械砂、石子等,占地面積6000平方米;設置消防水池、污水處理用房及購置污水處理系統設施等,并完善室外給排水、供配電、景觀綠化等配套設施。;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2)招標類型:(工程總承包);
(3)招標范圍和內容:設計、采購、施工。具體范圍和內容如下:①設計范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設內容(詳招標人要求)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含概算),施工圖設計,專項設計和后續服務(含圖紙審查配合服務、技術交底、施工現場配合服務等);②施工范圍和內容:發包人審核通過的設計施工圖(含設計變更施工圖)所載明的全部工程建設內容施工;③采購范圍和內容:與工程建設相關(不含可研報告中的設備購置及安裝工程)的所有材料設備設施的采購;④其他:協助發包人辦理工程建設項目必須履行的各類審批、核準或備案(如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備案)手續,配合第三方服務工作。最終實施內容以各相關單位審定后的施工圖內容為準。,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六章“發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標限價或其計算方法:最高投標限價為6626.47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6501.64萬元;設計費(暫定)124.83萬元(設計費包含必要的設計評審及論證費用);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或計劃開(竣)工日期為270日歷日(含設計周期);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有)/;
2.6 標段劃分(如有):/;
2.7 質量要求:
(1)設計的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地方及行業現行設計技術規范、規程、標準并滿足發包人要求,能通過相關部門審查。
(2)施工的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以及國家、行業及地方相關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設備采購的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地方及行業現行相關規范合格標準并滿足發包人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有效的以下資質:
(1)設計資質要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同時具備①和(②或③資質):①工程設計建筑行業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②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燃氣工程和軌道交通工程專業除外)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③環境工程設計專項(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
(2)施工資質要求: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勘察資質要求(如有):/。
3.2 投標人擬派出擔任本招標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 人,應具備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或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或具備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且應是投標人本單位正式在崗職工。符合資格要求的項目負責人可兼任本項目的施工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不允許其它崗位人員兼任項目負責人。注:聯合體投標的,項目負責人應由聯合體牽頭人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