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常山縣城市排水防澇綜合整治工程(二期)設計公告
第 318期常山縣城市排水防澇綜合整治工程(二期)設計
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2025-318號
1. 招標條件
常山縣城市排水防澇綜合整治工程(二期)已由常山縣發展和改革局以常發改【2023】861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補助和縣財政安排,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業主為常山縣市政園林管理中心,招標人為常山縣市政園林管理中心,委托代理機構為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常山縣。
2.2投資估算(或概算):項目總投資約61050萬元,建安工程費約16500萬元。
2.3建設規模:常山縣城區季節性洪水防澇能力提升建設,包括新建改建城市排水管網約19公里(管徑為DN300-DN1000);對城區范圍內3條河道(南門溪、內河、龍饒溪)進行清淤、改造約9.5公里提升泄洪能力;改造城區排水渠約3公里及內澇點治理約12萬平方米;購置大型移動泵車3臺,移動發電機1臺,對城區4個排水泵站改造提升并增設防災智能化控制設施等。
2.4招標范圍:包括老城區、城東片區、城南片區、趙家坪片區等建設范圍內的方案及初步設計(含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
2.5設計服務期限:總服務期60天,其中:方案及初步設計(含設計概算)文件編制時間為20日歷天,并按招標人、有關專家和管理部門的意見完善初步設計,直到通過;初步設計確認后40日歷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及審查。
2.6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是?否
2.7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否
□是,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本標段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投標的,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備投標人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①或②或③資質。
①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②市政工程設計行業甲級資質或市政工程設計行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級資質,且同時具有工程設計建筑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③市政工程設計專業(道路工程專業甲級、排水工程專業甲級、橋梁工程專業甲級)資質,且同時具有工程設計建筑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3.2自 年 月 日以來□承接過/□完成過 業績。
3.3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招標項目中投標;
(3)聯合體組成單位不超過2家,聯合體牽頭人鼓勵具有市政工程設計行業甲級資質或市政工程設計行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級資質或市政工程設計專業(道路工程專業甲級、排水工程專業甲級、橋梁工程專業甲級)資質;
(4)聯合體各方需具備與所承擔工作內容相適應的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