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珠海高嵐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生產運營保障車輛租賃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廣東珠海高嵐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生產運營保障車輛租賃服務項目
招標公告
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代理機構”)受廣東珠海高嵐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委托,對廣東珠海高嵐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生產運營保障車輛租賃服務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詳情請參見招標文件。歡迎符合條件的合格投標人參加投標,有關事項如下:
一、項目編號:ZB-16-04A-2025-D-F-E31604
二、項目名稱:廣東珠海高嵐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生產運營保障車輛租賃服務項目
三、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廣東珠海高嵐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成立于2013年9月30日,由廣東粵電環保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權,注冊資金6600萬元,總占地面積約為8.5公頃。主營業務為承接珠海、金灣等發電廠副產品(粉煤灰、脫硫石膏、爐渣)銷售及脫硫劑供應業務。公司地處偏遠工業區,公共交通覆蓋薄弱,距珠海市區直線距離約52公里,離中山市約66公里,離廣州市約132公里。現有員工35人。為保障主營業務連續穩定運行,確保生產崗位人員(含運行、檢修、倉儲、調度等一線崗位)按時到崗、準時交接班,需通過專業化交通調度服務解決因地理位置導致的崗位人員通勤困難問題。招標人擬通過公開招標,選擇具備資質的服務商(以下簡稱“投標人”)提供崗位交通調度與臨時調度用車服務。具體詳見技術規范書。
四、投標人資格要求
合格的投標人應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體應符合下列條件:
1.投標人應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具有獨立訂立與履行合同的權利和能力;
2.投標人應提供自本項目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國·信息公示”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xigongshi/)中“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查詢”、“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查詢的信用記錄,對列入上述名單的投標人,將拒絕其參與本次招標活動。(提供網頁查詢結果并加蓋公章,如事業單位無法查詢的,應提供單位承諾書。)
3.投標人應提供自本項目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信息”查詢的信用記錄,對列入上述名單的投標人,將拒絕其參與本次招標活動。(提供網頁查詢結果并加蓋公章,如事業單位無法查詢的,應提供單位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