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山市賀村污水處理廠二期運營服務項目公告
招標公告
一、項目編號:JAGC-FZC2025-005
二、項目名稱:江山市賀村污水處理廠二期運營服務項目
三、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四、采購要求及期限:
1.江山市賀村污水處理廠(第二污水處理廠)位于清湖街道祝家畈村北部,蓮華山大道北側,規劃高新東路東側。江山市賀村污水處理廠一期設計規模1.98萬t/d,二期設計規模3萬t/d。江山市賀村污水處理廠二期運維服務項目:負責污水處理設施、設備等日常運行及維護;保證污水處理系統正常運行使用;保證處理后的污水廢水達標排放等。日處理基本水量為1萬噸/天,月度日均處理量超過1萬噸/天的按實際處理水量計量。出水污染物控制項目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一級A標準,主要水污染物排放(CODcr、氨氮、總氮、總磷等)執行浙江省地方標準《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69-2018)表1限值標準(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
采購內容需負責污水處理設施、設備等日常運行及維護(包括但不限于運營過程中產生的人工費、水費、電費,生產及化驗等環節所需的藥劑費,以及第三方檢測服務費等 );保證污水處理系統正常運行使用;保證處理后的污水廢水達標排放等。
2.服務期限:運營期限3年(以正式移交委托日開始計算滿三年或達到預算金額,達到其中任何一項合同即終止)。
五、投標人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要求;
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相關經營范圍,能承擔本項目的投標人;
3.須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記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六、電子評標
本項目實行不見面電子招投標。
七、采購文件獲取
1.投標人按下述要求獲取招標文件,如未在“衢州市陽光交易服務平臺”系統內完成相關流程,引起投標無效,責任自負。
2.本項目招標文件實行“衢州市陽光交易服務平臺”在線申請獲取招標文件,不提供紙質版招標文件。投標人獲取招標文件前應先辦理“衢州市陽光交易服務平臺”投標人信息入庫備案同時辦理介質CA鎖。完成介質CA鎖辦理預計2~3個工作日,建議各投標人合理安排辦理時間。
3.潛在投標人登錄衢州市陽光交易服務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