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鎮江海輪錨地疏浚清淤工程施工項目施工招標公告
鎮江海輪錨地疏浚清淤工程施工項目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鎮江海輪錨地疏浚清淤工程施工項目已由鎮江市交通局以鎮交〔2025〕27號(項目批文)批準建設 , 項目業主為鎮江市港發綠色資源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招標人為鎮江市港發綠色資源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項目概況
鎮江海輪錨地位于長江下游口岸直水道長江#93-1紅浮~#94紅浮東側水域,錨地長約2040米,寬686米至768米,面積為1.13k㎡,共布置3個3.5萬噸級散貨船錨位,錨地與右岸主江堤最小距離約350m,與航道最小距離100m,與落成州深水航道整治建筑物最小距離為305m。從2025年10月實測地形來看,鎮江海輪錨地區域一半以上水域面積不滿足設計要求,為了錨地船舶停泊安全需要對錨地進行維護疏浚。疏浚方案為按照錨地設計河床底高程為-12.6m,平均疏浚厚度2.4m,實際需要清淤面積約64.9萬㎡,疏浚總量約為151萬m3。
本項目總投資約為 2200萬元。
2.2 招標范圍及內容:本次招標共設 2 個標段,其中:
標段1:錨地上游范圍內采用吸盤(沖吸式)挖泥船完成疏浚采砂任務,包括施工、裝駁、水上運輸、瀝水的全過程,疏浚底高程為-12.6米,方量約75萬m3;
標段2:錨地下游范圍內采用吸盤(沖吸式)挖泥船完成疏浚采砂任務,包括施工、裝駁、水上運輸、瀝水的全過程,疏浚底高程為-12.6米,方量約76萬m3;
2.3工期:總工期5個月(根據招標人要求施工),計劃于2026年1月至2026年5月,實際開工和驗收時間以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批復為準。
2.4質量:符合現行國家施工及驗收規范標準要求,質量標準達國家“合格”標準。
3.投標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次招標項目施工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要求為:
(1)資質要求:
①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的企事業法人營業執照;
② 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航道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有效期內;
③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④船舶要求:各標段投標人參與錨地維護疏浚的施工船舶,必須處于良好適航狀態,并提供齊全有效的相關船舶證書;人員適任、人證相符,符合海事的最低配員要求。(提供有效期內的適航證書、船舶檢驗證書、船員資質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加蓋公章)
主要船機設備配備要求:
1、投投標人須有疏浚采砂施工船舶及機具1艘及以上(至少包含1艘吸盤(沖吸式)挖泥船,采砂設備功率不超過1250KW(含1250KW),采砂量不低于1500噸/小時,具備直吹工藝能力(無需接平臺轉吹),采用“施工船→運輸船”工藝);(施工作業船舶可以自有或者租賃,自有船舶應提供船舶所有權證書、船舶證書和船員資質證書掃描件;租賃船舶應提供相關租賃合同、船舶所有權證書、船舶證書和船員資質證書掃描件;同時投標人須提供船舶作業功能與采砂量的承諾文件并加蓋公章,評標結果公示期期間提供原件備查)
備注:本項目兩個標段的投標人之間不得互相租賃施工船只,同一艘船只能用于一家投標人投標,否則視為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
2、核載噸位2500噸及以上運輸作業船舶至少8艘(具有瀝水功能,其中凈空高度低于10米的運輸船不少于4艘)。
(2)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以來(項目交工驗收時間),完成過1個內河疏浚施工項目(不低于50萬方),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信譽要求:投標人同時滿足以下 4 項要求:
①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當天,投標人在最近一次江蘇交通項目的信用檔案等級評定中被評為C級及以上(投標人在本省無信用評價記錄且上年度無失信行為記錄的,其信用等級按暫定A級確定);
②截止投標文件遞交當日,投標人未在“信用中國”網站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③截止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當日,投標人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