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徐州市公安局警犬基地建設項目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總承包
徐州市公安局警犬基地建設項目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總承包
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徐州市公安局警犬基地建設項目已由徐州市行政審批局以徐審批復〔2020〕42號批準建設,項目實施單位為徐州地鐵基礎設施工程有限公司,建設資金為財政撥款,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徐州市公安局警犬基地建設項目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總承包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2.1工程概況
2.1.1建設地點:徐州市泉山經濟開發區經一路東側、緯二路南側、經二路西側。
2.1.2建設規模:本項目擬建設警犬訓練基地,建筑面積約6720平方米,總用地面積約6萬平方米(其中預留發展用地面積9400平方米,約14畝),含警犬犬舍、飼養管理用房、警犬技術訓練用房、警犬疾病防治用房等,配套建設警犬訓練場地等。項目總投資約3500萬元。
2.1.3合同估算價:584.98萬元。
2.1.4工期要求:60日歷天(具體時間節點以招標人要求為準)。
2.1.5質量要求:合格。
2.2招標范圍:
徐州市公安局警犬基地建設項目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工作,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工作:室外土石方工程、供配電工程、室外路燈工程、室外消防工程、雨污水管網工程、室外灌溉工程、弱電智能化配套管網工程、三網及室分接入配套管網工程、室外道路工程、花壇、樹池工程、車棚工程、泅渡區等其他工程,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等所含全部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3.2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3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貳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有效期內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或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個體工商戶經營者;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公司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變更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的變更備案信息為準。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任一職務(已在綠化養護、市政養護工程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視為有在建工程)。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