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烏都河(大河邊∽落潘段、河邊村∽小坡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設計)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貴州省烏都河(大河邊∽落潘段、河邊村∽小坡段)河道治理工程(項目名稱)已由普安縣發展和改革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關于貴州省烏都河(大河邊∽落潘段、河邊村∽小坡段)河道治理工程立項的批復(普發改發〔2025〕15號)(批文名稱、文號)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普安縣惠民生水務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申請省級資金、中央資金,出資比例詳見批復文件。項目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普安縣;
2.2建設規模:本工程河道治理主要承擔盤水街道上寨村、河邊村、羊場布依族白族苗族鄉張家寨村、小河口村人口2056人、耕地3107畝的防洪任務,設計洪水標準為河邊村至小坡段及大橋河河邊村段保護對象為村寨段采用10年一遇,其余耕地段防沖不防淹,采用防沖護岸設計。本工程河道總治理長度7.55km,其中烏都河大河邊至落潘段治理長度5.8km,烏都河河邊村至小坡段治理長度1.2km,烏都河支流大橋河河邊村段(烏都河回水區)治理長度0.55km。按照《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SL252-2017)及《堤防工程設計規范》(GB50286-2013)有關規定,本工程保護耕地3107畝,保護人口2056人,保護規模較小,保護耕地;
2.3招標范圍:
(1)勘察部分:按招標人要求的地質勘察任務,初勘、詳勘、成果審查、 項目周邊支護方案設計及審查、施工現場配合及相關技術服務;
(2)設計部分:含本項目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圖預算、施工圖審查、 提供相應設計技術交底,并解決施工中的設計技術問題,施工現場的配合服務及后期服務等;
2.4服務期限:滿足項目業主進度要求,其中合同簽訂后60天內須出具初步設計成果文件;
2.5項目總投資:7453萬元(項目估算投資),本標段投資金額按初設批復價執行,預估為29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