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來安縣屯倉水庫灌區引調水和八庫聯通工程(二期)答疑澄清公告2
公告公示信息
來安縣屯倉水庫灌區引調水和八庫聯通工程(二期)答疑澄清公告2
項目編號:czlagc202511-003
致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來安縣屯倉水庫灌區引調水和八庫聯通工程(二期)”的招標文件答疑澄清內容如下:
問題1:根據招標文件第一章招標公告-投標保證金收取-接收投標保證金 的賬戶信息(p5):
“采用現金形式繳納保證金時須在交易附言中注明:‘來安縣屯倉水庫灌區引調水和八庫聯通工程(二期)(項目編號:czlagc202511-003)項目投標保證金’”
此處保證金附言字數為55個字符,遠超銀行現行的回單規定的25個字符的字數限制。因此,此處保證金附言可否簡寫為:項目編號czlagc202511-003 投標保證金?
回復1:可簡寫項目名稱信息,但須體現主要項目信息。
問題2:根據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p17):9.1類似項目中“注:4.水利工程建設內容至少應包括泵站或河道治理或水閘或水庫等。”
我方對其中“水利工程”描述的定義范圍存在一定異議,按照《建設工程分類標準》 (GB/T50841-2013) 、司法部《建設工程司法鑒定程序規范》,水利工程作為一級目錄,包括以防洪、灌溉、發電、供水、環境治理等一切水利設施。因此“水利工程”是否還包括水電工程設施、水利樞紐灌溉設施、防洪倒流設施等,以上內容是否也符合本項目“水利工程”認定標準。
回復2:本項目類似項目中注:水利工程建設內容至少應包括泵站或河道治理或水閘或水庫等,描述內容已明確“至少”和“等”,按原招標文件執行。
問題3:根據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評分標準表(p40):2.2.4(2)資信業績評分標準-企業類似項目業績中“1、施工單位近5 年有1個類似項目(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5億元的水利工程施工或水利工程總承包)施工業績得2分,最高得2分;2、設計單位近5年有1個類似項目(投資額不少于5億元的水利工程或水利工程總承包)設計業績得2分,最高得2分”
請明確此處“近5年”具體時間,是否是2020年1月1日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