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環境水務建設有限公司光伏發電項目逆變器采購(第二次)談判采購公告
成都環境水務建設有限公司光伏發電項目逆變器采購(第二次)談判采購公告
本項目為企業自主采購項目,非政府采購。現已具備采購條件,進行公開談判,誠邀有意向的供應商參加。
1.項目簡介
1.1項目名稱:光伏發電項目逆變器采購(第二次)項目。
1.2采購人:成都環境水務建設有限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
1.4資金落實情況:企業自籌。
1.5項目概況:為公司光伏項目采購一批逆變器,具體內容詳見談判文件。
1.6成交供應商數量及成交份額:1家。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采購范圍:采購一批逆變器,最高總限價為1423101.34元(含增值稅13%),具體內容詳見談判文件。
2.2計劃交貨期:合同簽訂后,接采購人通知后【10】個日歷天內,將貨物送到采購人指定地點。
2.3交貨地點:
2.3.1四川省成都市大邑縣晉原街道大邑成環水務有限責任公司第四水廠
2.3.2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區唐昌街道成都市自來水七廠
2.3.3四川省高新區中和街道成都市第十再生水廠
2.3.4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光華東七路成都市第八再生水廠
2.3.5四川省廣安市岳池縣九龍街道姜家院子。
2.4貨物質量標準或主要技術性能指標:按談判文件第五章《技術標準和要求》達到合格等級。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供應商應依法設立并滿足以下要求:
(1)資質要求:須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單位);
(2)財務要求:近3年或成立至今無連續虧損,證明材料為:響應函;
(3)信譽要求:不存在談判采購公告第3.2項規定的限制情形,證明材料為:響應函;
(4)類似業績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以來)共具有不少于【1】個類似業績,類似業績是指:單個合同金額在20萬元及以上的逆變器供貨業績,證明材料為:合同復印件及增值稅專用發票(對應類似業績的任一實際付款憑證,金額不限);如供應商為代理商,可提供所響應貨物制造商的類似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