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張浦鎮黨委關于巡察整改情況的通報
根據統一部署,2024年10月25日至12月31日,昆山市委第四巡察組對張浦鎮所轄29個村(社區)黨組織進行了巡察,并于2025年3月14日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組織情況
(一)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鎮黨委高度重視,召開專題會議,學習傳達關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相關文件精神,堅持把整改工作作為重要的政治任務,納入重點工作內容,堅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逐一找準癥結、逐項整改銷號,以堅決態度、有力舉措、嚴格要求,確保整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
(二)強化組織領導,壓實整改責任。成立落實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直接領導和統籌推進巡察整改工作,下設辦公室,負責整改日常工作、協調調度和督查督辦。召開落實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推進會,明確整改責任,推動責任部門各司其職。圍繞巡察反饋意見和整改任務,細化制定并落實整改舉措。
(三)明確整改方向,扎實推進整改。鎮黨委將2025年確定為“巡察整改年”,制訂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堅持全面整改和重點整改相結合、巡察整改和標本兼治相結合,把解決問題與建章立制結合起來,努力做到解決一個問題、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確保整改工作常態長效、取得實效。
二、整改落實情況
(一)關于“富民強村步伐不夠穩健”問題的整改
一是落實昆山市集體資產提質增效實施細則、完善村集體優質資產招商對接機制。通過探索零散資產歸并整合、老舊資產更新改造,挖掘資產資源增效潛力等方式,實現農村集體經濟提質增效。二是鼓勵村集體利用賬戶存量閑置資金,采取協定存款的方式,提高資金利率。三是摸排梳理村級動遷資產情況,保障村集體經濟組織合法權益。四是嚴格執行《張浦鎮加強和規范村級經濟合同管理相關規定》,確保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和農民的根本利益。五是制定年度增收計劃并落實推進。
(二)關于“農文旅融合發展不夠有力”問題的整改
一是深挖姜杭自然資源。推進姜杭村建設食物營養健康村,打造“姜里康禾”公共品牌,加速形成“健康+農業”的產業鏈條。二是提升金華交通便利。利用吳淞江橋下空間新建停車場,江浦路新增出入口,緩解停車難、交通擁堵等問題,為“食尚張浦·田園金谷”等重要三產融合鄉創載體提供有力支撐。三是促進科創產業升級。尚明甸村與鄉伴公司及子公司簽訂三方協議,完成租金收繳。載體項目科創之家B棟已整體完工并招租,為鄉村發展注入全新活力。四是加強整體規劃。委托蘇州大學文化與旅游發展研究院,制定《昆山市張浦鎮農文旅融合發展規劃》,為張浦鎮旅游發展提供戰略指引和實操依據。
(三)關于“片區發展不平衡問題較為突出”問題的整改
一是完善區域空間規劃。開展ZP04、05(南港區域)及ZP06(大市區域)規劃修編工作,引導空間優化與業態布局完善。震陽文體公園年內開放,南港動遷小區二期加快推進,開展大市區域慈城路改造提升與淞滬紀念館基礎設施提升工作。完善南港及大市區域公園點位布局,積極響應“昆小薇·共享鹿城”專項行動,煥新區域整體景觀風貌。二是完善區域教育資源配置。加速推進重點項目建設,前瞻布局資源配置,逐步優化區域教育資源布局,促進均衡發展。三是健全完善醫療體系。加快增安社區衛生服務站改造步伐,積極構建“大病不出鎮,小病在社區”分級診療模式,推動醫療資源有效共享與優質醫療資源下沉,持續提升醫療服務整體效能。四是積極推動鎮域養老服務資源供給均衡化。不斷優化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服務質效,深化“醫養結合”養老服務模式,升級日間照料中心功能,依托專項為老服務項目,切實增強老人幸福感。
(四)關于“安全生產隱患排查不夠到位”問題的整改
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緊盯出租房、“三合一”場所、“小餐飲”、電動自行車等重點領域,打好“專項治理+集中夜查”組合拳,依托網格化管理機制,全面推進“331”專項行動走深走實,牢牢守住“不起火、燒不大、跑得掉”三道梯次防線。
(五)關于“部分問題未能引起足夠重視”的整改
一是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加強“三合一”場所整治。對小作坊開展全面摸排,對負責人及房東進行集中約談,組織觀看“三合一”場所事故警示教育片,發放告知單,明確限期整改期限。加強設備監管。針對廠房內側的液壓升降平臺,已要求其加裝安全連鎖裝置、加強安全管理。二是提升“黑收廢”監管力度。對再生資源回收點位開展專項整治清理行動,針對排查出的問題點位發放《責令整改通知單》,相關部門聯合開展常態化督查檢查,持續推進再生資源整治。三是強化安全宣傳引導。對轄區內群租房等開展安全生產和房屋安全知識宣教,要求配備滅火器、應急照明、獨立煙感報警器、哨子等設施。
(六)關于“上下聯動機制有待健全”問題的整改
印發《張浦鎮關于建立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推動實現“村社吹哨、部門報到”的實施意見》,明確部門和村、社區權責范圍,建立物業和社區月度聯席會議制度,促進部門和村、社區上下銜接、協作配合,推動依法治理、執法力量下沉,持續提升基層治理作風效能。
(七)關于“戶型設定與村民意愿或現實情況存在沖突”問題的整改
對原址翻建難度大的吉水自然村,因地制宜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對戶型設計進行了優化,建筑風格統一采用白墻灰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