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水文設施水毀修復項目建筑工程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承德水文設施水毀修復項目已由河北省水利廳 冀水防[2025]73號 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中央資金,招標人為河北省承德水文勘測研究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河北鼎瑞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建筑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承德水文設施水毀修復項目建筑工程
建設內容:對古北口、大閣等2處水文站,疙瘩營、西溝門等2處水位站的水毀設施恢復重建。
2.2標段劃分、招標范圍、工期及質量要求
本次施工招標共分為1個施工標段
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及圖紙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計劃工期:78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6年3月15日,計劃完工日期:2026年5月31日。缺陷責任期(工程質量保修期)為一年;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人書面通知為準。
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河北省及地方現行行業質量驗收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3.1.1資質要求:投標人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施工的能力。
3.1.2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能購滿足本項目需要(提供承諾函)。
3.1.3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國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以開標當天投標截止時間后在上述網站的查詢結果為準。未查詢到的單位,視為信用無問題。)。
3.1.4項目經理資格要求:擬任本項目的項目經理須具備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具備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至投標截止時間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項目經理。
3.1.5其他要求:
(1)投標人擬任本項目技術負責人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投標人的企業主要負責人須具備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擬投入本項目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具備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4)本項目為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采購的項目,承接工程的施工單位應為小微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或監獄企業,視為小微企業。
(5)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
4.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