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城市中心宜城市譚灣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項目勘察設計項目宜城市譚灣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項目勘察設計項目第1次答疑(標段編號XYYC-JSGC202512SL-009001001)
宜城市譚灣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項目勘察設計項目澄清公告(第1次)
招標編號:XYYC-JSGC202512SL-009001001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宜城市譚灣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項目勘察設計項目”招標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原招標文件 “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_分環節匯總) 評標辦法前附表 2.政府采購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服務的價格評審優惠(如有)
對采購項目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
1.如投標人屬于小微企業的,評標時在其投標報價得分的基礎上增加 P%作為其投標報價最終得分。
即投標報價最終得分= Fi×(1+P%)
P:為小微企業報價優惠系數,范圍為10-20的整數,由招標人確定。P的取值為10。 如招標人接受聯合體,聯合體各方均為小微企業的,聯合體視同小微企業。
2.如招標人接受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或者允許大中型企業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業分包的采購項目,對于聯合協議或者分包意向協議約定小微企業的合同份額占到合同總金額40%以上的,評標時在其報價得分的基礎上增加Q%作為其投標報價最終得分。
即投標報價最終得分= Fi×(1+Q%)